梅州旅游行业又迎来利好消息!日前,市旅游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扶持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每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发展旅游产业,其中,单项扶持资金最高可达300万元,一起来了解下怎样发展旅游产业才能获得政府资金扶持。
推动全域旅游是我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我市已启动全域旅游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平远、大埔、梅县、丰顺被列入首批创建名单。丰顺县留隍镇、梅县区雁洋镇和客天下旅游产业园也正在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本次实施细则出台,规定从2016年至2020年,市政府每年安排3000万元,、特色乡村旅游和特色旅游小镇发展、旅游品质提升,以及加强重点旅游企业、重点旅游项目、旅游新业态发展、特色旅游商品开发和促进能力建设提升等。
其中,部分旅游产业发展扶持项目包括:
●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县)的,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200万元。 ●成功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100万元。 ●被认定为梅州市特色旅游强镇、特色乡村旅游示范村的,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30万元、15万元。 ●被评定为国家5A、4A、3A级旅游景区的旅游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3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 ●对当年度完成营业额3000万元以上,上缴税收150万元以上的旅游景区,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助,每个项目获得的支持不超过上缴税收的50%,支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每年安排资金100万元,用于旅游从业人员素质技能培训和学习调研。
来源:梅州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梅州微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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