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城“撒钉案”昨开庭!他说:有些不是我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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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9 11:49:3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新闻点击 于 2016-6-29 11:50 编辑

      还记得年初引发全城关注的“撒钉案”吗?今年2月份,这场由钉子引发的案件告破。刘某君等3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刑事拘留。
  去年5月以来,梅江警方陆续接到市民报警,在梅江区秀兰大桥、东山大道、东山大桥、梅水路、学子路等地段道路上驾车行走时频频被路面上的螺丝钉刺破车胎,怀疑有人故意在道路上撒钉子。市、区两级警方立即组织力量展开调查。
  进入12月以来,“黑心钉”似乎越来越疯狂,大量市民反映轮胎被钉子扎破。梅州城市公共汽车公司一辆7路公交车竟发现被扎了20多枚钉子,所幸轮胎比较厚没有被扎穿。
  从12月30日至2月12号,竟有20多天出现钉子。警方于是锁定东山桥为突破口。信息大队副大队长杨懿说,该大队警力全员出动,比对了这20多天的数万张图片,找出110多名可疑人员,再一一对这些人进行排查。
  2月12日,警方发现这20多天出现钉子的时间段,刘某君的身影都曾出现在东山桥,遂将其列为重点对象,经进一步侦查,终于锁定了位于秀兰桥头的刘记火补轮胎店刘某君父子及其叔叔三人。警方从其家中和店里共搜出20多公斤剩余的螺丝钉。


        2016年2月13日,让梅城车主恨得牙痒的“撒钉案”告破,刘某君等3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刑事拘留。昨日,梅江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18名梅江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了该案件庭审的旁听,而梅江区人民法院也将对该案择日进行宣判。


公诉机关出示指认的相关证据
  在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指正的相关证据。在证人证言中,刘某君的爷爷、父亲均曾因怀疑刘某君抛撒钉子而询问刘某君,而当时刘某君向他们承认了自己抛撒钉子的行为,家人亦曾对其进行劝阻;有环卫工人也证实了在秀兰大桥等地扫地时曾捡到钉子;一些汽车维修店工作人员则证实自2015年5、6月起补胎的业务量大大提升,而扎破轮胎的螺丝钉看起来多是新的。此外,公诉机关出示的相关证据还有梅州日报对于黑心钉的相关报道、刘某君的手机购买螺丝钉的淘宝订单截图、视听资料等。据悉,“撒钉案”中,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有550人,在平安梅州微信公众号报案的有1908人。

  公诉机关指控刘某君等的犯罪经过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4月至5月,被告人刘某君为提高其家经营的刘记汽车轮胎经营部的生意,从梅州城区的几间五金店购买了2盒(约400枚)螺丝钉,然后驾驶摩托车在梅江区的东山大道、东山大桥桥面、秀兰大桥桥面、梅水路、嘉应大桥桥面等路段进行扔撒,造成很多过往车辆的轮胎被扎破,给汽车出行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危害了公共安全。


2015年9月,刘某君又再次利用上述方法提高店内生意,为了躲避公安机关追查,他先后5次从网上购买不同类型螺丝钉共计83盒约75600枚,于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在上述路段大量扔撒。在这一期间,刘某君因害怕被公安机关追查到,便将部分螺丝钉交给其叔叔即被告人刘某林到梅州城区道路上梅龙路,刘某林则在其经过梅江区彬芳大道、东山大道、梅龙路时将螺丝钉扔撒在道路上,然后在刘记汽车轮胎经营部生意繁忙时前去帮忙,并每天获取50元或100元的报酬。
  2016年2月13日,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刘某君、刘某林后,对刘记汽车轮胎经营部和刘某君、刘某林的居住地进行搜查时,查获并扣押了各式螺丝钉共计20000多枚。

  刘某君后悔自己曾撒钉害人
  在法庭,刘某君、刘某林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刘某君表示起初撒钉的原因是与女朋友分手,并不曾想到后果,不知其行为的危害性,“后来撒钉是因为一段时间不撒便觉得身上不舒服。”不过,无论是在庭审中,还是与记者的交流中,刘某君都说:“我发现部分钉子不是我们撒的,是不一样的钉。”而对于其撒钉的行为,刘某君称自从被抓后便觉得很后悔,对于未来也觉得迷茫、惶恐。“我对不起梅州市民,以后我会改过自新,做守法公民,我不知道会坐牢多久,出去后,我若工作挣钱了,也会拿出来做些慈善公益以弥补当初犯下的错。”刘某君说。

旁听人员认为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从报道后看,社会各界对“撒钉案”高度关注,“撒钉案”影响较大,那么参与旁听该案件的人员又有何看法呢?区人大代表法工委一工作人员认为撒钉行为给汽车出行造成了较大的安全隐患,危害公共安全,而刘某君则法律意识较淡薄,从该案件来看,社会各界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来源:梅州日报微信公众号《梅州日报民生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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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沙发
发表于 2016-6-29 12:20:28 | 只看该作者
可能要判5到7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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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板凳
发表于 2016-6-29 16:57:55 | 只看该作者
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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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地板
发表于 2016-6-29 18:25:01 | 只看该作者
害人害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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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5#
发表于 2016-6-29 21:00:20 | 只看该作者
一个傻逼 抓去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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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6#
发表于 2016-6-29 21:48:23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一定要严惩,凭心而论,因为涉及面太广了,受伤人群太多了,社会危害性很大,就看我们的法官如何判决了,现今社会在中央领导高压反腐态度领导下,凡事都偏向于公众所期望的那一面了,我估计肯定判的重,大家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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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7#
发表于 2016-6-30 08:53:12 | 只看该作者
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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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16-6-30 10:38:12 | 只看该作者
怎么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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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9#
发表于 2016-6-30 14:16:40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傻逼说部分钉子不是我们撒的,看来还有没捉住,希望法官严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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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10#
发表于 2016-6-30 21:41:03 | 只看该作者
  他说些不是他撒的,这也应是真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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