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环保局官网发布了《梅州市2016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全市57家重点排污企业单位名列其中。据悉,这些企业必须公开排污信息,同时接受环保部门 不定时执法检查及复核。
依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列入重点排污单位:被市级以上环保部门确定为重点监控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或者可能对环境敏感区造成较大影响的;三年内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因环境污染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今年度《名录》中,包含了废气重点排污企业10家,污水处理厂8家,垃圾处理场5个,危险废物处理场1个,医疗废物处理场1个,梅州市二级以上医院32个。其中,市民较为熟悉的有蕉岭皇马水泥、大埔粤电、梅州市人民医院、梅县侨韵废水处理厂、梅州金川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有限公司,各县(市、区)人民医院、中医院等。
据了解,重点排污单位除了必须公开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外,还必须及时公布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另外,还必须公布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在环保部门公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后90日内,通过其网站、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或者报刊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环境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同时,环保部门不定时执法检查及复核。
另外,为规范全市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市环保局还将于6月20日召开全市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信息公开系统平台操作。
来源: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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