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总局和足协共管的事项之外,其余事宜全部由中国足协独立运作,包括四大项共22个小项。其中,总局明确不再插手各级国家队球员的选拔、参赛、管理和各级国家队主帅的选聘。 在《意见》列明的中国足协自行办理的工作事项清单中,同样包括了业务、保障、人事管理和行政后勤四大项。从法规建设到社会足球竞赛体系构建;从裁判、运动员注册、审批到足球公益活动计划开展、组织;从各级国家队运动员选拔到教练员选聘;从国际级裁判员的审核注册到国家级裁判员的审核、注册;从各类足球赛事裁判员的选派到国际级足球基地的建设;从秘书处内部机构设置到足协人员聘用、考核、薪酬管理;从社团管理工作到非体育行政部门人员参加国际组织竞选和人选推荐等等,总局不再参与具体的工程。
对于中国足协来说,在这部分涉及到的22个小项非常重要。正是因为有了这22个独立做主的小项,才有了中国足协的这次改革,才有了中国足协脱钩国家体育总局。在这些项目中,包含了最重要的国字号球队建设、管理、选聘等。
多年来,职业联赛已经形成了相对成熟的“游戏规则”,在这个游戏规则下,中国足协的职责已经非常分明。各级国字号则一直是中国足协的重灾区,既没有一套科学的选拔和选聘机制,也没有形成一套专业科学的评估和问责体系,让国字号征战各级大赛成为“失败的接力”。其中的原因,就是很多事情并非中国足协自己做主。
现在,可以改变过去无人担责的尴尬局面。从戚务生到王俊生再到谢亚龙甚至是韦迪,都以各种方式表达过“自己负该负的责任”的观点。尤其是国字号队伍的建设上,这句话更是经常听到。因为,总局对国字号的干涉太多,才导致各个核心位置的人不愿意也不能去为最终的失败负责。包括此前的卡马乔合同门,后来的佩兰“经纪门”,都找不到具体的责任人。今后,这方面的具体责任将由中国足协担起。再出现国字号溃败或者影响恶劣的事件,中国足协就必须有人站出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