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认定孵化器最高可奖百万:
昨日下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梅州市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实施办法》《梅州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等事项,提出构建一体化的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完善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和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完善孵化器建设用地政策。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市国土局将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计划用地作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用地。
建立财政资金补助制度。
对新认定的市级孵化器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建立投资风险补偿制度。
省市共建面向孵化器的投资风险补偿金,对孵化器内创业投资失败项目,市财政可按项目投资损失额的20%,对创业投资机构进行补偿。
来源: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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