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转帖:浙江一高校教授:低收入男人可以“合娶”老婆

[复制链接] 0
收藏
4
回复
6697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5-10-22 13:44:0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浙江一高校教授:低收入男人可以“合娶”老婆
  经济学者又来谈社会问题了。浙江财经学院教授谢作诗10月14日在博客中撰文《“3000万光棍”是杞人忧天》,用经济学原理来解释这个社会问题,称收入低的男人可以几个人合起来找一个老婆。他还表示,允许同志合法结婚,可能也能缓解3000万光棍问题。


博客截图
  新闻报道称,2020年中国将会出现3000到4000万的光棍。人们似乎已经看到,3000万光棍聚众抗议社会不公,老年以后老无所依,孤独终老,形成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

  真的会这样吗?

  我不否认3000万光棍的事实,但我否认一定会出现这样严重的社会问题。

  坏的经济学会认为有“短缺”、“过剩”之说,但是好的经济学认为没有这回事。道理是这样的,人为能够控制货币价格,但是不能控制非货币价格,而真实的价格是货币价格和非货币价格的加总。你把货币价格压低,那么非货币价格就会上升,反之反是。你把火车票价压低,那么排队购买、拥挤就会发生。排队的时间、拥挤带来的不舒服也是乘火车的代价,叫做非货币价格。最终乘车的代价没有变化。你把最低工资拔高,那么排队、托人情找工作就会发生,工作的实际收入要把这些代价扣掉。最终工作的实际收入也没有变化。

  既然价格是调节供求的,重要的是实际价格,不是名义价格,而人为能够控制货币价格,但是控制不了实际价格,那么又怎么会有“短缺”、“过剩”一说呢?

  光棍的存在只是增加了女性的相对稀缺性,提高其价格,绝不意味着两性的市场就不会出清,就会出现剩男。如此看问题,光棍及其相关的性问题也就变成了收入问题。

  收入高的男人,会优先找到女人,因为他们出得起高价。

  收入低的男人怎么办呢?一种办法是几个人合起来找一个老婆。这并不是我的异想天开,在那些偏远的穷地方,就有兄弟几个合娶一个老婆的,而且他们还过得其乐融融。

  不愿意合娶,或者法律不允许一妻多夫怎么办?那可能真的只能光棍了。但光棍不意味着他们就不能获得性生活。由于3000万光棍的存在提高了女性的性价格,这会增加其供给。

  改革开放后,在一些沿海地方,男女比例严重失衡,但性的问题是不是就因此而不能解决呢?你听说过搭伙过日子的吗?听说过几个女孩子养一个男朋友的吗?那几个男人养一个女人不可能吗?再说了,还有发廊妹、站街妹……这些不也是解决性的途径吗?

  性的问题,总是要解决,不能合法解决,就会非法解决;不能在阳光下解决,就会在黑暗中解决。3000万光杆是既成的、短期改变不了的事实,而市场总是要以某种方式出清,问题只在于我们愿意以哪一种方式出清。当然,我们也可以选择既不允许一妻多夫,也不允许婚外性行为,那就只能接受社会不稳定了。非常幸运的是,这种选择是实现不了的。

  情绪宣泄不是科学。科学是能够帮助我们理性推断未来的东西。3000万光棍未必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但一定会带来性的自由。如真的带来了严重问题,那也是法律、观念的错。

  一切问题本质上都是价格问题、收入问题。如果我们真的担心3000万光棍,那就老老实实发展经济吧。经济发展了,王老五们收入高了,就会有东南亚的、非洲的姑娘嫁过来。

  问题的另一面是,可能我们忽视了中国国情,夸大了3000万光棍的事实。

  众所周知,中国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与环境污染问题。例如雌激素的使用就已经泛滥。除了女性大量服用的避孕药,还有动物饲料中的各种添加剂。造成的后果难道只是女性早熟吗?比如就有报道两三岁的小女孩乳房就发育、来例假了。其对男人会不会也有影响呢?
雌激素泛滥,就算不减少男人的数量,会不会减少男人的性的需求数量呢?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我身边是大龄女青年多,而不是大龄男青年多,托我介绍对象的多是女方家长,而不是男方。或许你会说你在城市,城市是大龄女青年多,农村是大龄男青年多;层次高一点是大龄女青年多,低一点是大龄男青年多,因为男人愿意低娶,女人一般要高嫁。对此我无法反驳。但是为什么广场舞主体是大妈们,大爷们去哪里了?不要说男人寿命短、女人寿命长,而且丈夫一般比妻子年龄大。能跳广场舞的大妈们,她们的老头还在的。可能的推断只能是,老头们没有这样的需要,也没有这样的体能了。期待医学能给一个答案!我甚至怀疑,允许同志合法结婚,可能也能缓解3000万光棍问题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5-10-22 16:48:20 | 只看该作者
哇塞,无语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17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板凳
发表于 2015-10-22 18:50:14 | 只看该作者
法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17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地板
发表于 2015-10-23 00:07:51 | 只看该作者
他在邀人跟他共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885 天

连续签到: 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5#
发表于 2015-10-24 08:17:02 | 只看该作者
  难为他说得出来,还教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