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中秋、国庆假期都加班,该如何计算加班工资呢? 法律规定,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不低于工资3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这笔钱不得以调休来抵销;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如果不能安排补休,应按照不低于工资2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的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同时,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得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应得的工资报酬。如果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则以广州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数。 举例来说,比如某单位职工吴某的月工资标准为5000元,我国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如果单位安排他9月27日、10月1日、2日和3日这几天加班1天,那他的加班工资就应该为:5000(元)÷21.75(天)×300%×1(天)≈690(元),如果这4天全部加班,加班工资将达到2760元。 如果单位安排他在9月26日和10月4日至7日加班1天且不能补休,他的加班工资应为:5000(元)÷21.75(天)×200%×1(天)≈460(元),如果这5天全部加班,加班工资约为2300元。上述两个数字加起来,加班9天可到手比吴某月薪还高的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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