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看到了一则名叫《民政部:除涉台公正等外不再办理婚姻登记证明》的新闻,乍一看,觉得这政策还挺好,结婚证再也不是形同虚设了,我们终于不用在民政局大排长龙去要一张纸了。 仔细一想,不对啊,有带国徽的结婚证的人可以拿着结婚证当证明,可咱们单身的要如何向企业、事业单位出具自己的单身证明呢?像毕业生参加工作,老百姓贷款、买房之类的事项确实都需要“单身证明“呀,这时候民政部门又不给开,偶多克? 不给开单身证明,只有结婚证有用,这又是对“单身狗”的歧视啊!一刀切的政策就是把老百姓放在了中间尴尬的位置,民政部对于具体的如何开具或取消开具等相关事项并没有详细的规定,这难道要让咱们百姓在民间自制规定吗?或者没结婚的要假装自己结了婚的样子?还是为了买套房随便找个人假结婚?是不是街边的卖证小摊又要多卖一种叫“单身证”的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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