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广东高速收费将在26日调整:部分小车会降价1/3

[复制链接] 0
收藏
1
回复
2522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2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5-6-26 10:40:3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崖滴梅州事 于 2015-6-26 10:40 编辑

广东高速收费将在26日调整:部分小车会降价1/3

今后广东高速公路通行费车辆车型费列标准将调整,统一为全国标准。届时,车头小于1.3米,且大于等于8座的车辆通行费会涨价;车头高度大于1.3米,且小于7座的车辆通行费则会降价1/3左右。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郑琳介绍,目前广东现行的高速公路收费车型是以车辆轴(轮)数及车头高度等物理参数进行分类,该分类标准经交通运输部同意自2003年起实施。但全国标准在此后出台,是按照行驶证核定的座位(吨)数进行分类。

本月底,广东将并入全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这就要求广东要将车型分类标准调整为全国通一标准。

哪些车通行费要涨价,哪些要降价?

1 客车:车型分类两升两降

郑琳称,车型分类调整后,客车收费水平基本持平,总体略有下调。大部分客车收费金额保持不变,但也有部分客车因车型归类的不同,导致车型分类系数发生变动,会出现收费金额“有升有降”的情况。

上升的有:车头高度小于1.3米,座位数大于或等于8的小轿车由原一类车上升为二类;40座及以上的大型客车由原三类车上升为四类。

不过,为了为维持公路客运票价稳定,鼓励公共交通出行,对上调为四类车的40座以上大型客车实施降档收费,即按三类车收费。

下调的有:车头高度大于或等于1.3米的,但座位数小于7座的面包车和小型客车由原二类车下调为一类,单车收费额下降1/3;2轴6轮,10座及以上、19座以下的中型客车,19座大型客车由原三类车下调为二类,单车收费额下降1/4。

2 货车:全部计重收费,总体降价1.7%

当前,广东高速公路货车实施的是 “车型+计重”的组合式计重收费模式,即是对车辆正常装载部分(含超限30%以内)按车型分类进行收费,对超限30%以上部分才按重量进行加收。

调整后,货车完全计重收费模式是指对载货类机动车辆以实地测量的车货总重量为依据,按规定的吨 公里收费标准计收通行费。届时,四车道高速公路基本费率为0.09元/吨 公里、六车道以上高速公路基本费率为0.12元/吨 公里。

郑琳介绍,实行完全计重收费后,按现行物理参数车型分类来看,二、三类货车收费水平下降,一、四、五类货车收费水平上升。经抽取样本测算,一、四、五类车分别上升3.3%、15.7%、12.1%,二、三类车则分别下降11.4%、10.8%,收费水平总体下降1.7%。

为尽可能实现收费政策的平稳过渡,还将加大对10吨至40吨正常装载的优惠力度,以鼓励国家推荐车型以及多轴大型车辆正常合法装载。


温馨提示
1.40座及以上客车按国标分类为四类车,但依旧按三类车收费,维持现行收费标准不变。
2.考虑到计重设备精度,所有计重收费车辆计重收费质量均按现场实际称重质量的97.5%确定。
3.为促进货运车辆机构优化,对合法装载质量处于27吨至44吨的,按27吨计费。
4.货运车辆禁用ETC车道通行。
5.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需走“绿色通道”,并实施计重收费,对超载5%以上的车辆,将无法享受“绿色通道”免费优惠。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沙发
发表于 2015-6-26 20:43:02 | 只看该作者
  学消息很重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