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姑娘应该应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么?

  [复制链接] 0
收藏
32
回复
6404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2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5-5-19 10:42:0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好姑娘应该应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么?


这是一起发生在湖南的恶性强奸事件,一名花季少女因为几个流氓少年的所作所为在被玷污后就这样离开了我们。



好姑娘应该应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么?

好姑娘应该应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么?

好姑娘应该应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么?



真是好一群跳梁小丑!手舞足蹈好不快乐!

女性喝酒也好、穿得少也好、走夜路也好,都是自己的合法正当权力。

先不说生理期,女孩被性侵了是事实。那些说女的活该的,心理是不是有问题?

女性生活的方式有好的坏的,但强奸女性,那是犯法的.

法律没有规定生理期不能喝酒,但法律规定了强奸就应该受罚


因为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力而被施以犯罪、进而还要成为某些人的指责对象,

那只可能是某些人的观念有问题而已,而不可能是受害者的问题。






女孩和同学喝酒被强奸,“这个女生不自爱,谁叫你晚上和男生喝酒”;

女孩晚上出门被强奸,“这个女生不自爱,谁叫你晚上出门。”

女生白天出门被强奸,“这个女生不自爱,谁叫你穿这么少!”

老老实实呆家里的被禽兽亲戚或者村里的老头儿诱奸强奸了的,“这个女生不自爱,谁叫你长这么漂亮到处勾引人的!”

女孩知道怎么做都被人说不自爱,

于是努力锻炼,变身金刚芭比。

“这女汉子还有没有点女人味,将来有男人要吗?”



题外话:

在什么样的时间什么样的场合该做什么样的事,

这是最基本的自我防范意识,无关男女,无关权力,更无关女权。

错的是罪犯,没错,这个事实无论如何不能被改变,

我也很恶心那种毫无原则把错都推给女性为罪犯洗地的直男癌。

我承认女性客观存在的弱点,我希望每一个女性都能保护好自己,不要用自己挑战坏人的良知

与其指望别人守法,不如自己多些防范!

You can only live brilliantly if you know how to love yourself。



好姑娘应该应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么?














签到天数: 8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沙发
发表于 2015-5-19 11:39:56 | 只看该作者
固然主要错在男的,但女的也应该避免交友不慎,多些自爱。

路都是自己选的,社会是残酷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67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8]以坛为家I

板凳
发表于 2015-5-19 12:02:36 | 只看该作者
觉得社会病了……人的心态很丑陋很狭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15-5-19 12:37:51 | 只看该作者
管好自己,其它多说没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45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5#
发表于 2015-5-19 13:08:5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今天看见的 不知道是否属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45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6#
发表于 2015-5-19 13:09:2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今天看见的   不知道是否属实  河南洛阳市一女子因为太漂亮,在被强奸时,不主动配合强奸,导致强奸者生殖器官折断,因失血过多而身亡。昨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该女子构成过失致死罪,缓刑3年,并赔偿被害人江某家属经济损失8.8万元。  该女子在被施暴时,因不配合强奸而导致对方身亡。昨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结了这起“不配合强奸致死案”。本是健康快乐的宋丽,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执行。  洛龙区关林镇一女青年宋丽加完夜班后,单身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被刚吃过宵夜喝过酒的公务员江某盯上,江某按住宋丽的嘴将她拖到树林深处实施强奸,宋丽在被强奸的过程中没有配合江某,导致江某生殖器官折断,在明知李某喝酒有醉意的情况下,也不及时打120求救,导致江某失血过多而死亡。  洛阳市洛龙区检察院向洛龙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宋丽犯有故意伤害罪。  公诉机关认为,宋丽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上的伤害,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最终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宋丽的辩护律师认为,宋丽由于天黑加上慌张,没有发现强奸者受伤,更重点的是宋丽当时是处女,事后发现身上流的血以为是处女血,在不知道强奸者的受伤的情况下,所以错过了救人时间,加上强奸者事前服用伟哥(法医鉴定书标明),兴奋过度而忘记了流血,这是强奸不慎致死,所以宋丽在主观上并没有故意伤害江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宋丽应当预见强奸者江某可能造成“一日二变”的结果,可宋丽在被奸时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导致江某死亡,如果宋丽在被奸后及时报案,***出警也能及时发现李某受务,能及时的抢救过来,但宋丽不相信公共安全专家机关,为自己的名声着想而迟迟不愿报案,宋丽的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另外,鉴于被告人宋丽在案发后认罪态度比较好,同时,被告人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已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有悔罪表现,故从轻处罚。  强奸不但无罪,而且变得有理了。被强奸的不但要判刑,而且还要有悔罪表现,才予轻判。以后女人遇上劫色,是不是应该主动配合强奸,在被强奸过程中,还要注意男人的阴茎是否折断,要是折断了还要即时拨打120,免得流血死亡,因被强奸而坐牢,此时你如果也和小编一样感到不公平,请动动小手zhuan发出去,这个没有任何的酬劳,我只是默默的想对手机屏幕或电脑屏幕面前的你轻轻说句:世界需要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0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7#
发表于 2015-5-19 19:29:39 | 只看该作者
出门要有个伴!什么人都有自己小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15-5-19 21:02:21 | 只看该作者
女生还是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54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9#
发表于 2015-5-19 21:34:13 | 只看该作者
交友不慎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10#
发表于 2015-5-20 10:30:59 | 只看该作者
女孩子要提高保护意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