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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剑指政法界反腐为何“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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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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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9 17:42: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北京青年报04月29日报道,《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昨天正式在书店上架发售。这是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第三本习近平论述摘编。其中该书内容部分论述是第一次公开发表。此前,《习近平关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先后出版。
一些有权人、有钱人搞花钱捞人、花钱买命、提前出狱,为什么能得手,原因就是政法队伍中存在腐败现象。有的干警同黑恶势力串通一气、充当保护伞,胆大妄为、无法无天!一些黑恶势力杀人越货,不但没有被惩处,其头目反而平步青云,甚至戴上“红顶”,当上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后面的保护伞很大啊!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中的腐败现象,还不仅仅是一个利益问题,很多都涉及人权、人命。有的搞了腐败,自己得了一些好处,但无辜的人就要有牢狱之灾,甚至要脑袋落地!看到这样的现象,群众心里当然就会有问号,这还是共产党的天下吗?!
——2014年7月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
纵观《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中的腐败问题,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政法队伍中的腐败问题依然严重,少数政法队伍中的违法违纪问题还很严重,直接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影响了经济发展软环境,败坏了政法机关的形象。
十八大以来查处的政法队伍中的窝案、串案增多,腐败呈阶梯式趋势,有的个别政法领导干部将公权力“私有化”,成了司法腐败的“领头羊”。有的领导干部己身不正,怕惹火烧身,对上级交办查处的案件,能敷衍则敷衍,有时找各种借口顶着不办,甚至干扰上级查案,甚至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帮助违法干警“遮丑”护短,查而不处,处而偏轻,以致助长了一些消极腐败因素在政法队伍的滋生蔓延。
不言而喻,政法机关掌握并行使司法权和治安行政管理权,对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起着决定性作用。然而,往往一起政法腐败案件牵扯到公、检、法、司多个环节、多个部门的干警乱作为、不作为,甚至帮犯罪嫌疑人出谋划策,作伪证,枉法裁判,意图使犯罪分子逃避应有惩罚,涉案干警相互勾结丧失立场,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往往出现一案带出数人,一人带出数案的政法队伍腐败现象。
现实中对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执法权力的监督制约缺乏实效,从外部监督来看,当前对政法机关的监督主体各自为阵,各自为营,“九龙治水”,相互观望,相互之间缺少沟通和协调行动的合力机制;政法机关的办事“犹抱琵琶半遮面”,无法实施有效监督力量;政法机关之间的监督制约虽然有明确操作规程,但是流于形式。从内部监督机制看,尽管近年来制定了一些监督法规,但实践中缺乏有效的具体操作规范。
毋庸置疑,“打虎”、“拍蝇”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才能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政法机关的腐败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要靠制度来保障,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谁违反制度就要给予最严厉的处罚。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综上可见,笔者深感反腐败形势之“严峻”,当下强化对政法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预防和解决政法机关腐败问题的重中之重,全面深化改革司法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弊端和薄弱环节,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全面保证执法、司法权的依法行使,毫不留情地惩处政法队伍中以权谋私的害群之马,敢动真碰硬,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使其罚当其罪,提高腐败成本,既“杀鸡儆猴”又“杀猴儆猴”,以儆效尤。(文/宋丞策)
�法腐败案件牵扯到公、检、法、司多个环节、多个部门的干警乱作为、不作为,甚至帮犯罪嫌疑人出谋划策,作伪证,枉法裁判,意图使犯罪分子逃避应有惩罚,涉案干警相互勾结丧失立场,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往往出现一案带出数人,一人带出数案的政法队伍腐败现象。
现实中对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执法权力的监督制约缺乏实效,从外部监督来看,当前对政法机关的监督主体各自为阵,各自为营,“九龙治水”,相互观望,相互之间缺少沟通和协调行动的合力机制;政法机关的办事“犹抱琵琶半遮面”,无法实施有效监督力量;政法机关之间的监督制约虽然有明确操作规程,但是流于形式。从内部监督机制看,尽管近年来制定了一些监督法规,但实践中缺乏有效的具体操作规范。
毋庸置疑,“打虎”、“拍蝇”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才能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政法机关的腐败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要靠制度来保障,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谁违反制度就要给予最严厉的处罚。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综上可见,笔者深感反腐败形势之“严峻”,当下强化对政法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预防和解决政法机关腐败问题的重中之重,全面深化改革司法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弊端和薄弱环节,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全面保证执法、司法权的依法行使,毫不留情地惩处政法队伍中以权谋私的害群之马,敢动真碰硬,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使其罚当其罪,提高腐败成本,既“杀鸡儆猴”又“杀猴儆猴”,以儆效尤。(文/宋丞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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