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6号)、《关于做好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6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严格把好国家政务网站的入口关,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列入机构编制部门日常管理工作范围。
为推进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经市编委会议研究同意,近日,我市正式设立了兴宁市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兴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管理,主要承担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网站资格审核和加挂标识证书工作,负责全市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注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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