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5-2-16 10:14 编辑
多地出台工会福利标准: 春节临近,新疆、湖北、江西、云南等省(区)工会近日陆续出台了基层工会会员福利标准,至此,全国至少已有19个省份制定了地方版工会福利待遇细则。 去年7月,全国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员工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关于“少量”的标准,去年12月份下发的补充通知中明确,由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会员生日福利: 可发蛋糕等慰问品 标准为200至300元不等
对于工会会员生日慰问标准,各省上限在200至300元不等。山东、海南、江西等省规定,生日慰问不超过200元,上海不超过250元,而江苏、贵州、浙江、湖北、云南等地的上限为300元。
关于发放的形式,各地一般规定为在会员生日当月,可发放所规定金额的生日蛋糕等慰问品。情况特殊的,可购买同等价值蛋糕提货券。 还有什么时候职工可以享受到福利?
除了法定节日、员工生日外,还有什么时候职工可以享受到福利呢?对此,多地在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中有所明确,包括:职工教育活动、文艺会演等奖励。如,浙江明确,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教育活动、文艺会演、体育比赛、劳动竞赛、技能比武等竞技类活动的奖励,获得最高名次的奖励标准每人每项不得超过800元。
开展观看电影、春秋游等活动。如,湖北规定,可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全年每人总额不超过150元;可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但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用餐标准人均不超过40元。
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天津、广西等地表示,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时,基层工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会员困难程度制定补助标准。
组织劳模、职工疗休养经费的开支。如,福建规定,休养原则上住宿安排在全国各级工会创办的职工疗休养基地或酒店,以住宿地就地疗休养为主,不得跨省进行。
部分省份职工节日慰问和生日慰问标准 | 全年节日慰问总额最高标准 | 生日慰问最高标准 | 江西 | 1200元 | 200元 | 江苏 | 1000元 | 300元 | 天津 | 1000元 | 300元 | 安徽 | 1000元 | 300元 | 湖北 | 1000元 | 300元 | 贵州 | 没有明确规定 | 300元 | 山东 | 1000元 | 200元 | 陕西 | 1000元 | 200元 | 广西 | 1000元 | 200元 | 福建 | 1000元 | 200元 | 海南 | 1000元 | 200元 | 河南 | 1000元 | 没有明确规定 | 云南 | 每人每次不超300元 | 300元 | 重庆 | 没有明确规定 | 300元 | 上海 | 总金额须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留成的拨缴经费收入的20%以内,最高人均不超过400元。 | 250元 | 浙江 | 不得超出年度工会经费预算支出总额的30%。 | 300元 | 广东 | 全年发放总金额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工会经费收入的30%以内。 | 300元 | 四川 | 国家法定节日向全体会员发放慰问品和对会员本人的生日慰问,每位会员年均总额控制在1500元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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