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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三政法书记是怎样炼成巨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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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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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0 17:39: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日下午,广东省政协中共组分组讨论会上,针对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要坚定不移地反腐倡廉”,省政协委员、省纪委副书记钟世坚向委员们介绍了过去一年省纪委的反腐成绩,并剖析了官员贪腐的特点。
钟世坚介绍,2014年全省共查处地厅级干部95人,比2013年多出150%,其中有正厅级干部27人,全国居首。同时,还配合中央纪委,查办了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专案,重点查办了茂名市委原书记梁毅民,深圳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蒋尊玉等一批大案要案。(来源:新快报)
众所周知,通报中最典型的就是广州市政协原副主席潘胜燊shēn,在万庆良案发后还收了1200多万元,是明目张胆、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还有值得一提的是,查办的案件中往往涉及金额巨大影响恶劣。广东省深圳市委原常委,原市政法委书记蒋尊玉为家人先后买入了42套住房,存款和投资股票银行资金有两亿多元,巨额资产来源不明。而罗欧家中的财产也是超过了1亿元。此前公布过的广州市国土房管系统副处长黄华辉,其涉嫌贪贿的款项就达到了8900多万元。
此前法制晚报报道,十年前,时任重庆政法委书记的朱明国,接受了重庆老板送的十余车长条石,运到海南,建造了这座别墅;十年后,刚刚落马的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被查处。据目击者称,纪委查抄这座别墅时,搜出了大量黄金、钞票,装满十余车。
广东曝光“三巨贪”落马政法委书记惊人一幕不仅令人瞠目结舌,这不禁让公众倍感震惊,更令人质疑对政法机关“一把手”的监督,那么多监管部门缘何放任其自流?人们不禁要问,这些地方的政法系统大权为何犹如“脱缰野马”?他们手中的权力到底有多大?运作的空间有多大?责任如何廓清?
如此看来,通报中涉及金超过亿元的“三巨贪”落马前他们都担任过政法机关的“一把手”,朱明国曾担任过广东省委政法委书记、重庆市政法委书记,蒋尊玉曾担任过深圳市政法委书记、罗欧曾担任过惠州市政法委书记,他们贪贿累积财物数量让人目瞪口呆,能聚敛这些金钱也是有一个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的过程。人们不禁要问:他们中饱私囊的过程为何也是他们仕途一路节节高升的过程?
然而,像朱明国、蒋尊玉、罗欧这样的贪官追求仕途的结局无非就是一路不择手段、平步青云;一路欺世盗名、淡妆浓抹;一路私欲膨胀、贪得无厌;一路日进斗金,呼风唤雨;一路铤而走险、身败名裂;最终从人生巅峰跌入万丈深渊,从“天堂”被打入“地狱”,直至成了社会的罪人,受到世人的藐视和唾弃。
如果追根溯源,皆因绝对的权力失控绝对地导致腐败,所产生的危害不言而喻。在缺乏有效监督绝对权力之下,如果人性的贪婪基因不被及时修正,就会有人不停地上演铤而走险,不是赵钱孙李,就是周吴郑王……甚至照样是“日进斗金”而贪得无厌。如果不加速“约法三章”制约绝对的权力,或许还会有这样的贪官应运而生。原因即在于此,首当其冲依法治国先加速依法治吏,制约权力就应加速升级。(文/宋丞策)
此文已被推荐至新华网首页等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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