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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杂谈版》越兴旺,就越有商机,是这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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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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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4 08:25: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民选班长 于 2014-11-4 08:28 编辑

毋容置疑,杂谈版支撑着整个论坛的半壁江山!

点击率和人气指数,只消统计杂谈版的数字,也就知道整个论坛的大概!

于是,非“杂谈”之内容,也千方百计,百计千方进入------人们都明白!

《版规》是干什么的?是尺度!是千钧棒!不符合的,删之、移之,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问题是:见习版主+版主+超版+小编们,能否最大限度地做到,处置违规帖子不偏不倚?

网民看到商机逮住商机有所动作,管理人员你也要提升“执法”智慧啊。

同学们,我们求大同存小异,共同办好杂谈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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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4-11-4 08:26:53 | 只看该作者
大多数坛友,都是遵章守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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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4-11-4 08:27:23 | 只看该作者
听从管理人员指挥,也是我们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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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4-11-4 08:29:40 | 只看该作者
杂谈版的一大群乖孩子好孩子,是我的精神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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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5#
发表于 2014-11-4 08:47:49 | 只看该作者
杂谈的灵魂人物  非你莫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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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6#
 楼主| 发表于 2014-11-4 10:00:13 | 只看该作者
很明显,都喜欢来杂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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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7#
 楼主| 发表于 2014-11-4 10:01:18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久违的一些高手浮出水面,更是白浪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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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8#
发表于 2014-11-4 11:00:02 | 只看该作者
其实我是想大喊一声。放开时空。让班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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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9#
发表于 2014-11-4 11:31:29 | 只看该作者
抓到就枪毙,抓到就批评,抓到就给班长当小老婆,你看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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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10#
 楼主| 发表于 2014-11-4 14:00:57 | 只看该作者
81橄榄 发表于 2014-11-4 11:00
其实我是想大喊一声。放开时空。让班长来。

让我来做买卖?那可不行哦-----把橄榄卖了,是违法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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