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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至平远高速公路等六个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公告(第二次)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1. 招标条件
梅州至平远高速公路等六个建设项目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项目采用经营性公路投资方式建设。招标人为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第二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第一合同段:梅州至平远高速公路
路线起于平远县城南侧的田兴村(接济广高速平远至兴宁段),往东南经平远县长田镇、梅县大坪镇、梅江区梅北镇,终于上村(接长深高速公路),长约33.8公里。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26米。总投资约35.53亿元。
第二合同段: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汕尾段
路线起于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镇埔上村,总体向北经海丰县赤坑镇,陆丰市上英镇、潭西镇,海丰县可塘镇,终于陆丰市平东镇塘尾村(接潮惠高速),长约35.6公里。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26米。总投资约35.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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