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10月13报道: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在太原市调研期间要求太原市从六个方面在全省发挥表率作用。一要在惩治腐败、狠刹“四风”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太原先后有三任市委书记,连续三任市公安局局长出问题,还有多名干部和企业主被调查,根本原因是没有从严治党,没有从严治吏。(来源:山西日报) 十八大以来,而今从山西的反腐态势看,中纪委连续查办连续三任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腐败案”特征明显,彰显了“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苍蝇老虎一起打”,只要存在贪腐行为,无论牵扯到谁,都会一网打尽。然而,太原市连续三任公安局长余震不断成腐败重灾区,怎么像多米诺骨牌的连续跨掉,不仅令人震惊,更令人质疑对公安机关“一把手”的监督,那么多监管部门缘何放任其自流?太原市连续三任公安局长“马失前蹄”全国罕见,刨根问底在执法大权犹如“脱缰野马”。 俗话说:“鱼贪饵,容易上钩;人贪利,终落陷阱。”太原公安局连续三任局长“前腐后继”,这不禁让公众深感震惊,公安局长腐败无非是披着司法的外衣利用执法权以徇私枉法为自己敛财,人为制造冤假错案,以案捞钱,鱼肉百姓,这是最可怕最可恶最肮脏的腐败交易。这种腐败现象侵蚀了中国梦的基础,特别是侵蚀了人们对正义的追求,人们一旦对法律失去信任,对司法充满怀疑,人们甚至会学着远离司法、绕道而行,正义、公正、公平就会被埋没。 贪婪的欲望使人堕落, 廉政的品质使人奋进。监督失守致使太原公安局连续三任局长腐败的严重性就在于,它亵渎了法律的权威性,挫伤了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动摇了公众对法律的崇尚信仰。有句古话:“上梁不正下梁歪”,作为一任之长的公安局长,尚且不能从法律和道德上带个好头,而将执法权力“私有化”、“商品化”,成了腐败的带头人、领头羊,一个个“正人君子”的形象被揭露出来,他们一边台上大言不惭地说着执法如山、铁面无私;他们却一边在台下贪赃枉法、徇私枉法,这就是坊间常说的“当面说人话背后干鬼事”。 为啥会出现太原公安部门官场乱象?连续三任公安局局长“马失前蹄”之前,那么多内外监督部门监控环节为何层层失守?公安机关执法权力极度集中,监督权力过度弱化、软化极易导致权力的滥用和腐败。从外部和内部监督来看,监督主体力量分散和乏力;公安机关的办事透明度不高,监督主体无法充分监督客体的真实情况,更无法有效监督。尽管近年来制定了一些监督条规,但缺乏操作性、透明度不高……这一方面说明,中央反腐的力度在不断加大,另一方面反映了在预防公安腐败方面存在薄弱环节,监督机制存在严重缺失。 综上可见,大刀阔斧治理地方公安局局长腐败问题无疑成为“打虎”、“拍蝇”反腐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强化对公安局“一把手”的监督显得迫在眉睫。笔者认为,消除腐败的关键在于建立有效的司法监督约束机制,强化监督“一把手”权力的“脱缰”行为。从太原市公安局短短时间里暴露出来的腐败问题看,只有加快设计和实施司法体制和机制的重大改革,加强公众和媒体对公安的执法权力监督力度,才能避免像太原这样“前腐后继”公安局长的滋生蔓延,让执法者都不敢贪、不想贪、不能贪的良好制度。(文/宋丞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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