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91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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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4-8-20 21: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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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行凶男子胡某飞(兴宁市福兴街道人,50岁),死者王某强(兴宁市兴田街道人,46岁)。19日下午,犯罪嫌疑人胡某飞的弟弟在广场山歌亭与死者王某强发生摩擦纠纷,被王某强数人打了几巴掌踢了几脚。当时,胡某飞也在现场但没有上去帮弟弟而遭到弟弟责怪。晚上,胡某飞的弟弟在夜宵摊吃宵夜时又遇到王某强的同伴,遭到对方语言威胁恐吓。胡某飞知道此事后,非常气愤,决定对王某强实施报复。20日上午,胡某飞获悉王某强正在广场山歌亭时,遂持刀步行至山歌亭,从背后卡住王某强的脖子,持刀连捅其胸腹部位数刀致其死亡。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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