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单独”孕妈可留胎

[复制链接] 0
收藏
5
回复
1860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4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4-3-20 10:16: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东地区的“单独‘政策还没有下达,所以很多不符合条件的孕妈们都会选择堕胎。可是,就在昨天,某单位的孕妈竟然被告知可以生宝宝。这到底是喜讯还是制度的悲哀呢?
怀的宝宝不能生,可以生的时候,喜出望外。悲、、、、

签到天数: 4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4-3-20 10:16:27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可以选择,不在这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Mrs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14-3-20 10:31:3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rs 于 2014-3-20 10:31 编辑

计生委一句“人性化的关怀,先留着”...待续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885 天

连续签到: 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地板
发表于 2014-3-20 11:25:0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统彤 于 2014-3-20 11:25 编辑

回复 多啦梦 的帖子

  喜讯往往好过制度,制度是死的,执行制度的人是活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14-3-21 09:38:51 | 只看该作者
多少人流血流汗,才能换来人类前进一小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6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6#
发表于 2014-3-21 10:20:05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人性化的关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