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系列活动:梅州市2013年度十大消费者维权案例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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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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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1 17:02:1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小翠xiaocui 于 2014-3-11 17:02 编辑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为切实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力度,促进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维权工作,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今天上午9点半,在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七楼会议室,由工商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李君作为此次新闻发布会发言人,公布2013年梅州市十大消费维权案例。
3.15系列活动:梅州市2013年度十大消费者维权案例发布会

这十个案例分别是:
1 住宿停车燃油被盗,酒店有责应赔偿
2 泡茶机爆炸自燃,消委会调节化纠纷
3 网购“苹果4S”收到山寨机,“快递”违约退货款
4 网购机票支付价高于票面价,提醒消费者要注意代理理商资质
5 电热水器质量差,消委会调解获换货
6 保修期内屋面漏水,依法维权获赔偿
7 抹光机抹去人命,消费者维权获赔偿
8 美容店易主,预付消费VIP卡被作废
9、水泥铺设地面“起灰”,消委会调解争端
10、新车突现熄火故障,消委会“三到”化解纠纷
这些案例涉及网购、房地产、汽车、酒店、家用电器等多个领域,都是具有一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消费纠纷案例。其中“抹光机抹去人命,消费者维权获赔案”入选广东省十大消费维权案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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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4-3-11 17:11:4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小翠xiaocui 于 2014-3-11 17:21 编辑

       3.15系列活动:梅州市2013年度十大消费者维权案例发布会

这十个案例中,个人觉得大家可能听过或者遇过的会是案例3和案例5。
案例三:网购“苹果4S”收到山寨机,“快递”违约退货款
【案情简介】2013年4月22日,梅州市消委会接到梅城消费者王先生投诉,诉称:4月初,其在上网时,发现页面弹出了深圳某商城网的广告,宣传可低价购买“苹果4S”手机,可货到付款,便与网上商城宣传的某电讯有限公司联系,订购了一部“苹果4S”手机,价格为1880元。同时,与卖家约定以货到付款的方式,由深圳某速运有限公司快递到梅州代收货款。然而,手机快递到梅州后,送货人没有电话通知本人,而是按收货地址找到王先生在梅城的门店,在代收人未验货的情况下要求先付款后签收,且不是王先生本人签名。当王先生拆开包裹后,发现“苹果4S”手机与正品不符,遂与快递公司联系要求退货,遭拒绝。

【处理过程及结果】在调解过程中,该快递公司以“外包装完好,本公司对货物的内在质量、数量及损坏概不负责”为由,称有问题找深圳网商,如退货要收取200元手续费。

【法律依据】根据2013年3月1日起实施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 …… 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邮件),企业应当与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确投递验收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经协商调解,当天该快递公司同意一次性退回1880元给王先生。消费者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针对此类快递纠纷,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目前,虽然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是消费者还处于弱势,造成弱势的原因多数是维权时证据不足。因此,要想更加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收取快件时,一定要当场验货,如发现物品有问题,消费者有权拒绝签收。此外,要保存好相关凭证,发生纠纷时及时与快递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拨打当地消委会或邮政管理部门电话020-12305进行投诉”
选择这个案例作为十大案例之一,你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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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1 17:15:2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小翠xiaocui 于 2014-3-11 17:21 编辑

  电热水器质量差
“三包”期内可换货
【案情简介】2013年3月12日,兴宁宁中新民村消费者陈女士来到宁中消委会分会投诉,诉称:其2012年12月6日,在商业城一灯饰城购买了一台某品牌D60-HD6F电热水器,价格1080元,使用过程中发现每次煮水要通电30分钟后才加热,而且该热水器非常耗电。经多次反映,2013年1月27日,经销商派技术人员上门进行维修后故障仍无法排除,陈女士要求更换,但经销商以种种理由推脱,拒绝承担责任。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诉后,消委会分会随即联系经销商就消费者陈女士所购买电热水器质量问题一事进行了解,证实消费者使用该产品时确实遇到问题,但称自己经销产品不是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人员指出电热水器属于“三包”产品,同时认真向经销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细致宣传、积极协调后,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经销商免费更换一部全新的同型号同规格的电热水器给消费者,陈女士对此表示满意。
我想问下,有谁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吗?当时是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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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1 17:19:51 | 只看该作者
3.15系列活动:梅州市2013年度十大消费者维权案例发布会

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以及媒体对于行业潜规则、霸王条款等问题的重点曝光,各路人马纷纷频繁活动。每年梅州市工商管理局和梅州市消委会都会在3.15前后举行一系列活动,今年也不例外。
   311日,就是今天,除了举行梅州市2013年度十大消费者维权案例发布会之外,还实施了对消委会内部人员关于《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细则的培训。
  314日,星期五,举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的现场活动。
  315日,星期六,在剑英体育馆外面广场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咨询活动。
大家周五周六要是有空的话,欢迎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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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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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1 17:59:40 | 只看该作者
消委会只有【调解】的职能,一般是T皮球的。本人通常是用“举报”,不搞【申诉】。举报可以处罚商家,调解只是退还你的损失,总体上来说,对消费者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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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6#
发表于 2014-3-11 18:18:41 | 只看该作者
为消费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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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7#
发表于 2014-3-11 19:40:58 | 只看该作者
  好活动,场场活动最好都去看一看,可惜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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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8#
发表于 2014-3-11 21:09:2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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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9#
发表于 2014-3-11 21:23:43 | 只看该作者
梅江东去 发表于 2014-3-11 21:09
我觉得wejo可以做315特命全权专员。。。

谢谢兄弟抬举,近两年给工商、税务、价格添了不少麻烦。但也让它们从举报移动的案例中涨了不少见识。我用实际例子证明行政执法不是靠勇气,而是靠对法律、法规熟悉和准确运用。
1、个人感觉物价局包庇梅州移动的水平还是差很远。明显颠倒黑白。本人已经申请行政复议了。
2、过去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被用来安置XXX,现在看来,还需要恶补相关知识,否则后隐患无穷。
3、如何提高公务员的执法水平,还要靠大家与公务员斗志斗勇,在这方面,我会继续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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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4-3-12 09:21:4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统彤 的帖子

有人会去看,场面应该很火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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