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差27岁在一家店卖淫:找不到工作

  [复制链接] 0
收藏
5
回复
2094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4-1-9 13:14: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4-1-9 13:15 编辑

  台中市警方本周一查获1家色情按摩养生馆,发现竟有1对来自中国的母女同在店内卖淫,2人都坦承因为找不到工作,难以维持生计才下海,警员表示,从警十多年,曾听过母亲将女儿推入火坑、夫媒介妻卖淫,但相差27岁的母女在同店卖淫,倒是头一遭。

  警方侦讯后依妨害风化、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等罪嫌将全案移送法办。

签到天数: 55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5]常住居民I

沙发
发表于 2014-1-9 13:50:14 | 只看该作者
大师的专注点与众不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45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板凳
发表于 2014-1-9 14:50:57 | 只看该作者
有其母必有其女。一切正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82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地板
发表于 2014-1-9 14:53:25 | 只看该作者
在台湾卖淫有伤风化,也是不合法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8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5#
发表于 2014-1-9 15:02:59 | 只看该作者
一切为了生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49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6#
发表于 2014-1-9 15:32:02 | 只看该作者
无药可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关闭

最新公告

梅州时空网站实名制认证通知
根据市网信办通知要求,为净化网络环境,对网络乱象进行规范和遏制 ,现所有网站论坛注册用户都需要实名制啦!!新老用户必须先进行实名制认证,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发帖留言。立即认证

查看 »

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