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3-11-13 11:06 编辑
当“交强险”遭遇“无证驾驶”,保险(和讯放心保)公司到底该赔不该赔?近日,梅州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法院不支持投保人的诉请。 案情:无证驾驶撞死路人 2010年12月,张叔购买了一辆崭新的摩托车,在办理相关入户手续时,张叔向一家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次年8月,张叔的儿子阿辉驾驶这辆摩托车,载着妻子和女儿行驶在回家的村道上。由于操作不当,阿辉驾驶的摩托车不小心撞倒路边的行人李阿婆,并致老人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阿辉无证驾驶摩托车并在后座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应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事发后,张叔及儿子阿辉与死者家属自愿达成了赔偿协议。由张叔、阿辉赔偿对方死亡补偿款及丧葬费共计62000元。而阿辉亦因这次无证驾驶酿成的重大过错,于2011年10月被梅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