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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时间:2013-11-06 11:44 曾担任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去年8月被“双开”调查 羊城晚报讯 记者凌越报道:广东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谢鹏飞因涉嫌受贿罪,今日上午9时40分在广州市白云区法院过堂受审,涉嫌受贿作案共20宗,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403万元、港币240万元、美金21万元。去年8月,谢鹏飞时任广东省政府参事,因严重违纪问题被广东省纪委“双开”并调查。 2013年1月2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该案指定由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于同年2月7日将该案交由潮州市中院审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谢鹏飞于2001年至2012年担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其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郑少武等人(均另案处理),牟取利益,收受郑少武等人贿赂,受贿作案共20宗,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403万元、港币240万元、美金21万元。 庭审现场 谢鹏飞:对界定是受贿还是违纪有异议 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谢鹏飞坦陈:“这些都是事实,这些事实我不否认,都是我自己交代的,但我对事实的界定是受贿还是违纪有异议,例如指控的第13宗,是我的直接职权能做到的。我不是法律专业人员,我相信对事实的界定,由法庭来依法认定。我最后会服从法律的判决。” 庭审时,谢鹏飞表示,他在省委省政府工作20多年,大家都说他人缘好、爱帮助人,“朋友让我帮忙我就帮忙,没有要求他们给我钱,也不是为了钱和好处去帮他们,他们事后为了感谢我给我钱,我没有坚守住公务员的底线收了这些钱,我认为是违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