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梅州市拆除屋顶铁皮瓦是否体现出“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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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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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3 12:37: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div>
<table height=95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border=0>
<tbody>
<tr>
<td vAlign=top height=95>
<div id=rj_content style="FONT-WEIGHT: normal; FONT-SIZE: 16px; LINE-HEIGHT: normal;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tag="ctrimg"><font font-size="16px">梅州市拆除屋顶铁皮瓦是否体现出“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br /><br />4月11日梅州日报和梅州广播电视台民生820节目都报道了梅州市将在接下来两年内拆除梅州城区屋顶所有的铁皮瓦。目前,城管、建设、规划等部门已经启动了整治前期准备工作,近期将重点对彬芳大道、金燕大道、泮坑市政道路周边楼顶的铁皮瓦进行整治。 <br /><br />梅州市政府拆除铁皮瓦的依据有以下几项: <br /><br />一、无证。梅州城区屋顶铁皮瓦搭建都没有经过申请,不符合手续。 <br /><br />二、存在安全隐患。在刮风时候容易被吹落,砸伤路人。 <br /><br />三、有噪音。在下雨刮风的时候,铁皮瓦会被风吹、雨打发出响声。<br /><br />四、不美观。从高空鸟瞰梅州城区,铁皮瓦样式不一,有新有旧,犹如一个个牛皮癣。 <br />我们来一项一项分析,拆除铁皮瓦的依据是否能站住脚跟。 <br /><br />一、无证。这个问题政府要承担最大的责任,梅州城区的铁皮瓦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有些铁皮瓦已经十几年甚至于二十几年了,既然有法,为什么以前不审批、不审核、不作为?而且无证就成为强拆的理由,那么接下来是否要强拆人家的祖屋、祖坟?我们知道所有的祖屋、祖坟都是没有审批的,是没有土地使用证的。 <br /><br />二、存在安全隐患。这个依据就更加可笑了,梅州城区每年给铁皮瓦砸死的不知道有没有10人,而梅州城区每年死于交通事故可能不止1000人,梅州触电身亡的人数也远远多于被铁皮瓦砸死的人。我们是否要禁止使用汽车、禁止使用电力? <br /><br />三、有噪音。不可否认,当大雨打在铁皮瓦上,确实是会发出声音,但是这种大雨的时间往往持续不久,而且声音远远没有达到噪音的标准。相对于酒吧的噪音、工厂的噪音、商铺的噪音、交通工具的噪音,这种声音远远不是噪音。 <br /><br />四、不美观。我想这个才是政府想拆除铁皮瓦最主要的原因。屋顶铁皮瓦毕竟在高处,除非是站在高楼或者坐直升飞机,否则都不会说有碍市容。另外一点,就是拆除了铁皮瓦,房屋的屋顶也不见得就比铁皮瓦好看。梅州城区的屋顶建设时间不同,同样不少已经非常破旧,是否我们因为美观就拆除完铁皮瓦后再拆除屋顶,拆除屋顶后拆除破旧的房子? <br /><br />政府阐述了强拆铁皮瓦的依据,我作为普通民众也说一下不能拆除铁皮瓦的依据: <br /><br />一、铁皮瓦是私人财产,对私人财产的这种强拆,是跟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相违背的,是和国家“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相违背的。强拆这个具有中国特色的词汇,最近几年一直受到众多媒体和民众反感,希望我市政府谨慎处理强拆民居的事情。 <br /><br />二、铁皮瓦造价不菲,强拆让拥有者蒙受巨大损失。在百物涨价的今天,铁皮瓦的建设成本不低。据了解,铁皮瓦造价目前达到300元每平方米。梅州城区目前有15万平方米的铁皮瓦,那么拆除带来的经济损失将达到4500万元。有人说,那么政府对于铁皮瓦拥有者一定补偿,我想问问这些补偿款从哪里来的?还不是市民的纳税钱? <br /><br />三、铁皮瓦对于隔热起到的节能减排有巨大的作用。铁皮瓦一个最主要的功能就是隔热,梅州地处亚热带,每年的5、6、7、8、9、10等几个月都能够出现30摄氏度以上的高温。如果没有铁皮瓦的隔热,居住在楼顶的住户,室内温度起码要高3—5摄氏度。要消除高温,那么顶楼住户有条件的可以开空调,或者在楼顶洒水降温,但是这些方法都要较高的资源成本,都和节能减排国家政策导向不符。更为悲惨的是不少居住在屋顶的住户是家境比较贫困的市民,根本就无力安装和使用空调,而且不少是体弱年老的市民,在高温的酷暑下,恐怕生命都会受到威胁。 <br /><br />四、铁皮瓦对于防漏作用巨大。屋顶常年的风吹日晒,不免会出现小裂缝,如果没有铁皮瓦在上面,雨水直接落到屋顶,那么90%以上的屋顶都会渗漏雨水,将给顶楼住户带来巨大的损失和不便。当然,顶楼住户可以通过做防水层预防雨水渗漏。但是做防水层存在成本较高而且使用时间较短的问题。防水层的做法通常是在屋顶上用加热融化后的沥青进行涂刷,这种防水层一般使用寿命是3年,3年后要重新做防水层。 <br /><br />在对待屋顶铁皮瓦的问题上,希望政府部门更多的从民生角度出发,加强指导和管理。对于已经破旧存在安全隐患的铁皮瓦要求其维修整改,对于新报建的铁皮瓦要求统一格式,统一设计,禁止乱搭乱建,这才是处理屋顶铁皮瓦的最好方法。 <br /><br />历届的梅州市政府领导都给广大市民留下了不少民心工程,都留下了不少良好的口碑。比如一河两岸工程、东片改造工程、东山教育基地工程等,这些工程都确确实实让老百姓得到了实惠。如今新一届的梅州市党政领导班子致力于“全力加快绿色的经济崛起,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梅州”宏伟蓝图和目标,也是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充分肯定和支持。最近一段时间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绿满梅州工程让整个梅州市容市貌得到了很大改观,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拥护,但是拆除屋顶铁皮瓦这种事情,却是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相违背,和广大市民的利益相违背,希望有关领导慎重。</font></div><!--  --><br /><br />出处:<a href="http://bbs.mzsky.cc/sutra1062494.html#1062494">http://bbs.mzsky.cc/sutra1062494.html#1062494</a><br /></td></tr></tbody></table></div><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这是一游客在帖中回复的内容,先不管道理对否,就这精神就得提出来说说,回复真用心!<br /><br />因为不想这个在回复中被埋,所以发上来供大家参考!(同时提示,以后不想显网名发表文章可以重注一个新号来发的)</font> <br /><br /><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 color=#ff0000>虽然不是作者发的帖子,但这篇文章很给力。应该精华。精华此贴是对作者的文笔,超版代领了吧。&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想睡目</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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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1-4-13 12:38:50 | 只看该作者
肯听柬言也是开明的表现之一,我怕别人都不敢用网名发的,我转发出来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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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1-4-13 12:40:02 | 只看该作者
三、有噪音。在下雨刮风的时候,铁皮瓦会被风吹、雨打发出响声。
<br />
<br />有证的就不会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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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地板
发表于 2011-4-13 13:06:59 | 只看该作者
主要的是领导的想法,领导这样想了,就会固执地去执行,因为他们手里有权,根本不用考虑百姓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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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5#
发表于 2011-4-13 13:09:33 | 只看该作者
<div>&nbsp;</div>
<table height=11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4 width="95%" border=0>
<tbody>
<tr>
<td class=yyxx bgColor=#efebef height=30>引用( 往事随风 )</td></tr>
<tr>
<td class=yyly height=81>肯听柬言也是开明的表现之一,我怕别人都不敢用网名发的,我转发出来不..<br /><font color=#ff0000 size=5>中国领导的最大弱点就是不肯听柬言,好象听了不同意见就会失掉威性一样。</font></td></tr></tbody></table><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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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6#
发表于 2011-4-13 13:13:28 | 只看该作者
真要管理,就全部管理,不要报批了的就不用拆,这样很不好,要么就全部拆,要么就全都不拆了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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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7#
发表于 2011-4-13 13:17:13 | 只看该作者
好像有些事件,可以说是事故嘞,从楼上掉落,多得有一些铁皮或帐篷挡嘞一挡,才逃过一死
<br />
<br />哈哈~我都不知自己想说些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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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匿名  发表于 2011-4-13 13:18:45
这个帖写得实实在在、实事求是探讨当局拍脑袋的傻瓜决策。反观那些吃干饭的有关部门有关领导,打着美化的旗号来搜括民脂民膏,破坏社会稳定,增加不和谐因素,加深政府与平民百姓的对立情绪,实在是当政者决策的一大败笔,必将导致民声鼎沸,市民怨声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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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9#
发表于 2011-4-13 13:18:45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我们强大的ZF,官不为民
<br />看看今天的新闻,华盛顿市长游行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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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10#
 楼主| 发表于 2011-4-13 13:20:22 | 只看该作者
<div>这话听着好象是外星语??报批了的就是合法的,什么要么全拆,让你老师来一下下……</div>
<table height=11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4 width="95%" border=0>
<tbody>
<tr>
<td class=yyxx bgColor=#efebef height=30>引用( 吖叶妹 )</td></tr>
<tr>
<td class=yyly height=81>真要管理,就全部管理,不要报批了的就不用拆,这样很不好,要么就全部..</td></tr></tbody></table><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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