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5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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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
发表于 2012-12-20 08: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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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28年(1939)4月,他被抽调回广东,参与领导东江地区的抗日斗争,先后任东江纵队大队长、大队政训员、主力大队政委、支队长、江南指挥部指挥员和东进指挥部指挥员等职。抗战胜利后,随东纵北撤,转战于黄河以北战场。在东纵时,不论政治工作、指挥工作、党的工作、群众工作,都能出色地完成任务。解放战争时期,任山东渤海军区参谋处长,后参加中央党校学习。之后,随部队南下转到地方工作,1949年9月任梅县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10月任兴梅地区政务委员会主任,1950年1月任广东省兴梅专区行政公署专员、中共兴梅地委常委。他生活艰苦朴素,作风平易近人,善于团结群众,有事同大家商量,不搞特殊化。在兴梅地区工作期间,积极领导全区人民进行剿匪、经济建设、民主改革等各项工作,使兴梅地区国民经济迅速得到恢复和发展。1953年调任华南国防公路修建总指挥部干部副部长兼处长。1954年1月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任内,刚正不阿,秉公执法,敢讲真话,敢于坚持真理。1957年“反右斗争”运动中,被错划为“右派分子”。“文化大革命”期间,深受迫害,被下放农场劳动。他虽身处逆境,依然坚持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而不悔。1979年4月,“右派”问题得到改正,恢复名誉,重新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在此期间,他更加热爱本职,抱病工作,为加强地方建设和广东省民主与法制建设,恢复和发展检察事业作出贡献。1983年离休后,仍积极协助政府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动员华侨和港澳同胞投资家乡建设。1988年5月25日在广州逝世,终年78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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