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5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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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梅江区房管局了解到,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将于即日起开始接受申请了!
根据《梅州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位于梅江区金山街道宋塘的一百多间城区保障性住房,将作为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供符合申请条件的住房对象居住。
【梅江区房地产管理局 廖翠娟 副局长:我们的公共租赁住房在金山街道宋塘,户型分别是24平方米,36平方米,50平方米,家庭人口1人的将会安排套间,2人安排一房一厅,3人及以上安排二房一厅,2人及以上申请套间的优先安排】
记者了解到,公共租赁住房拥有独立的生活小区,配套的生活设施,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公共租赁住房不仅环境条件好,而且租金不高于同路段、同区域商品房市场租金的80%,这让不少社会低收入人群有房可住,有房可依,得到真正的生活保障。
那么拥有如此优惠的住房条件,它的受益人群都有哪些呢?记者了解到,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要读)
一、梅江区城镇户籍;
二、人均月收入835元以下;
三、人均自由住房面积13平方米以下;
四、未享受房改房、集资建房等住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或赠与房产。
如果同时符合以上5项条件的申请对象可在2012年12月10日前到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社区居委会将提出调查意见,在由镇或街道办提出初审意见,后经公示等最后上报市住建局作出审批。 【转载民生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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