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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后,由于女性在婚姻中的权益被弱化,社会上诸多关于女性财产保障的呼声甚烈。近日,一家保险公司推出了国内首款女性婚姻保险,其最大的亮点在于婚内还是离婚,保险权益全部约定归属女性。
报载,这首款女性“婚姻保险”,该险种约定权益归属只为女性,万一婚变导致退保,其退保金不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只能归属女方。据称这款女性婚姻保险面市后受到广泛欢迎,投保人群多为女性中高端客户,为自己购买或为其成年女儿作陪嫁礼物。
以前都说婚姻是在给爱情上保险,如今看来,婚姻本身竟也需要上保险了,而且是真金白银的商业保险。这其间的演变折射出怎样的社会心态,颇值得玩味。
“婚姻保险”是近些年出现的新事物,南京曾有保险公司推出过“金婚银婚保险”,约定“夫妻共同生活满20、30、40、50年时可领取夫妻恩爱保险金”,刚推出的时候,不少新人将其视为时尚,但两年不到,就有高达近九成的人退保,后来该保险也就黯然退市。广东这款针对女性的婚姻保险的市场前景如何,且拭目以待。
婚姻保险能否真正保证婚姻长久,这大约是所有投保人都心知肚明的,但这个女性婚姻保险眼下正走俏,估计暗合了社会上的某种心理:守不住婚姻的话,至少也多争取些利益。尤其是很多人觉得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后,女性在婚姻中的权益被弱化了,女性的财产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精明的商家适时推出女性婚姻保险,也算是一种成功抓住社会心理的营销策略。如若不然,怎么不见保险公司推出“男性婚姻保险”呢?
我有些好奇的是,如果受益人只为婚姻中的女性,这平时投保的钱是从女方的“私房钱”里出吗?男方会同意妻子为二人的婚姻买保险,而保险的受益者只是女方吗?购买女性婚姻保险这一行为本身会不会已经在婚姻中制造出不小的矛盾呢?
报道中没有详细说明万一婚变导致退保,这款女性婚姻保险的退保金到底有多少,但我估计不会是很大的数目,指望这些钱来抵御婚变后生活可能面临的风险,自然也不靠谱。
归纳起来,女性婚姻保险恐怕是既保不住婚姻,也抵不了风险。投保的人不过是买个心安,抑或,只是做一笔赶潮流的小投资。真正能给婚姻上保险的,是用心经营的爱情。爱情和婚姻,它们互为保险。
(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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