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首届客家美食节采风摄影比赛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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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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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6:33: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1中华文化游”主题旅游年梅州启动仪式暨

大埔首届客家美食节采风摄影比赛启事

 

2011中华文化游”主题旅游年梅州启动仪式暨大埔首届客家美食节将于2011217日—18日在大埔县举行,为营造喜庆热烈、温馨和谐的美食节氛围,展现多姿多彩的大埔客家民俗风情以及大埔美食,经大埔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举办“2011中华文化游’主题旅游年梅州启动仪式暨大埔首届客家美食节采风摄影比赛”,比赛由大埔县委、县政府主办,梅州市摄影家协会、《梅州日报》、大埔县摄影家协会联合承办

    一、摄影内容

反映大埔传统美食文化为主线,贯穿大埔传统春节民俗风情、风光,以及各镇举办的不同类型的娱乐庆典活动等。

二、摄影创作时间

美食节主要活动时间:2011217日—18日,地点:大埔县城。

整个美食节活动时间:2011212日—26日。

大埔县2011年春节各镇民俗风情活动:201125日—26日。(详见附后活动安排)。

三、征稿要求

  1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2投稿作品彩色、黑白均可,作品数量不限,组图每组限3-6幅;

  3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原稿;

  5凡在其他任何摄影大赛中获奖的作品,谢绝参与本次摄影比赛;

  6对于收藏与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7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作者自负;

  8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四、投稿须知

    1、纸质作品投稿

  投稿数量不限,照片规格一律为8R(长边尺寸),作品不得装裱。

  建议数码相机请使用RAW(无损压缩格式)拍摄,投稿时请附寄作品原始影像和调整后影像的光盘,用于影像鉴定、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等。

  每幅作品背后须粘贴《作品表》,并如实填写每项内容,要求字迹工整。如为组图,必须再增加组图顺序号。

《作品表》

作品标题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作品说明

 

作者真实姓名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2、网络投稿

参赛作品必须按以上《作品表》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作品说明,以及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在线提交的摄影作品为JPG文件格式,长边不低于600像素且不超过1200像素。作者必须保留原始数码照片拍摄信息(EXIF),文件大小不低于2MB,长边不低于2800像素。如果作品入围,作者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含拍摄信息(EXIF)的原始数码照片,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五、截稿日期

2011228日截止(以收到作品为准)。

六、奖项设置

1、特等奖1名:奖人民币5000元;

2、一等奖2名:各奖人民币3000元;

3、二等奖6名:各奖人民币1000元;

4、三等奖10名:各奖人民币500

5、优秀奖(含入围奖)100名:稿酬100元。

注: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七、评奖

1、网络评奖阶段

由主办方从所有参赛作品中初步评选出50幅作品,在“大埔首届客家美食节”官方网站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时间为35日至25日。网民投票得票数将作为最后评奖的重要参考。

2专家评奖

本次比赛邀请有关摄影专家作为大赛评委。综合考虑照片的水平和网友的反映,于2011331日前揭晓最终结果。

八、投稿地点:

1、投稿或者邮寄地址:

   梅州市摄影家协会:梅江二路港角数码冲印中心

   大埔县摄影家协会:大埔县湖寮镇文化路113

2、网络投稿邮箱:mzrbw@meizhou.cn

3、联系电话:0753- 2277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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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沙发
发表于 2011-2-1 18:00:53 | 只看该作者
  期等待着欣赏大埔首届客家美食节采风摄影图片!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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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板凳
发表于 2011-2-1 18:28:48 | 只看该作者
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

调整锐度可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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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地板
发表于 2011-2-1 19:15:26 | 只看该作者
[:2-1:]  [:2-1:] 好活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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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5#
发表于 2011-2-1 23:47:33 | 只看该作者
哇,好期待大师们的作品。
不过更期待吃好吃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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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6#
发表于 2011-2-5 17:11:38 | 只看该作者
[:2-1:]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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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7#
发表于 2011-2-6 18:01:16 | 只看该作者
期待大师们的佳作!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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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8#
发表于 2011-2-22 11:27:34 | 只看该作者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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