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关于规范干部泡妞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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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5 16:18: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中央各部、委、办、局、及直属单位:
为推动娱乐业的发展,尽快解决一大批妇女的就业问题,并拓展干部休闲娱乐空间,经研究决定,对干部泡妞行为,明确规范如下:
1、到宾馆开房,不得使用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在国家重大活动 ,未经批准,严禁外出泡妞;
3、配偶未出差时,在外泡妞不得夜不归宿;
4、泡妞应尽量安排在业余时间和下班以后,确需在办公室内的,每次应控制在20分钟以内;
5、在歌舞厅、美发厅、桑拿浴时应事先征得对方同意,谈好价钱,以免事后扯皮;
6、务必每次自觉佩带安全套;
7、做爱时,应将灯光调至昏暗,以免留下清晰印象;
8、要确认室内无摄录象、窃听等装置,注意维护干部队伍形象;
9、严禁将真实名片、电话号码、传真、电子邮箱等留给对方;
10、依法泡妞,严禁与14岁以下女性发生关系,原则上不得与对方发生感情;
11、事毕,应注意将残留的香水味、唇印、毛发等清除干净,以免回家后引起老婆的猜忌;
12、如果被抓,应誓死保护领导,先设法蒙混过关,事后疏通关节;
13、泡妞费用原则上自费,如确实经济拮据者,可在小金库列支,但严禁开具发票、在正常帐目下报销;
14、文明泡妞,对小姐的良好服务和高超床技,在事后要表示口头感谢或少许财务酬谢。
特此通知


中泡委2008626
主题词:规范   泡妞



抄送: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中央各部委办、局及直属单位 中国泡妞委员会办公室

2008
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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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8-6-25 16:57:25 | 只看该作者
[:2-1:]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板凳
发表于 2008-6-25 16:57:50 | 只看该作者
  

签到天数: 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地板
发表于 2008-6-25 16:58:45 | 只看该作者

这样都得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08-6-26 10:53:09 | 只看该作者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08-6-26 10:53:52 | 只看该作者
拓展干部休闲娱乐空间???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7#
发表于 2008-6-26 16:18:48 | 只看该作者
[:2-1:]  [:2-1:]  [:2-1:]

签到天数: 1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8#
发表于 2008-6-26 16:25:54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08-6-26 16:37:12 | 只看该作者
我们百姓泡妞何尝又不是这样?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08-6-27 08:00:13 | 只看该作者
[:2-1:]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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