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
我们知道,人是群居动物,这就注定了我们具有着群居动物的一些东西。
一个自然群体当中,不管人们之间有如何的相同,我们都不能说他们就是道相同的人。一个群体里面的人所具有的普遍思维与生存惯性,是由祖祖辈辈、形形色色的人们中和、整合的结果,在一定状态下,这种整合的结果就是可以维系相对人群的关系与生存环境,而一旦脱离了这个整合说涉及的领域,这种维系就有可能破裂,这与道相同而在一起共存的团体不一样,前者多余于基因的维系,后者多于生命的维系;前者多于情感的维系,后者多于意志的维系。
我们往往对自身之外的群体成员具有着排外心理,这不说明我们与之道不同,我们也不能说要与他们和而不同,因为是怎样的状况还没有弄清,甚至殊不知,正努力维系和而不同而表现出道相同的正是自身群体的人们,就是说,通过时代整合与情感维系,群体就有可能存在下去,但不能就说当前的这个群体就是自己应该选择的,更不能说是最好的。
物以类聚所蕴含的伟大与意义不在实际事物上,而是存在于我们心中的那种意识,由这种意识说绽放的人性光芒才是物以类聚的归宿。
人类的存在的地方就有群居,就有着其存在的价值,当我们不为此意义的所得而奋斗时,也就算不得灵长类的高等动物,而我们要为此有所作为的话,我们就要以某个特定的模式或格调进行,而这个进行所得到的东西就是我们人类的文明,这个文明的征途与延续,便是我们人类的轨迹,而这个轨迹便是我们人类的价值取向的所归。
要体现我们人类的文明,以及其中所体现出的价值,就要有一个甚至多个饰照物。当我们无论生存或集体利益时,一个部落、一个组织、一个国家也就随之形成了,这个形成就象征着一个群体或个人的价值概念有了基础、有了参对物,我们生存价值的体现,以及大小,都要站到他人的肩上或背景之上所才能展现出来的。当然,这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与过程。
无论那个群体建立法律制度,建立什么样的法律制度,它都是为了体现其生存的价值,维护其存在的意义;无论出于何种位置,出于何种理由建立起来的民族潜规则或潜意识,都是对生存的一种释然。假如不存在社会制度规则的话,我们人类生存这也毫无价值可言,可以说和其它动物没有什么区别了,都说人类与动物的区别在于会思考与劳动,而当这两种的作为未能使人类展现出价值的话,那么也就等同于不存在。
人类价值的展现不但体现在与其它生物的突出区别上,还在于我们人类自身会彼此进行诠释及其它相互作用的作为。无论是和平年代,还是战争年代,都在彼此诠释着我们人类存在的价值;无论善恶是非,还是真假美丑,都展现着人类存在的意义。人类的文明,就在于人类制定了我们感受到的这些规则与潜规则,这是人类发展的必然,既是开端,也是归宿。如果说,我们人类是在彼此的自欺欺人而相互制定制约对方规则,共同走上自杀,或自身为自身下套的话,那么我要说,这些人是错误的,无论站在迎合我们人类前进的格调上说,还是站在万物发展规律上讲,他们都是错的。我们存在的价值与意义,是要我们自身去挖掘的,去开拓的,如果说我们人类的价值只有大自然来定论,无须我们自身加以定论的话,我们的存在本身也就没有意义,我们必须自身加以证明,在这个证明的过程中,完善自身、发展自身、诠释自身,这样人类才有了动力,才有了发展的理由。当我们放弃为自身制定东西的时候,我们也就放弃的生存的价值,我们需要相互的展示、相互的肯定,更需要相互的激进与扶持。
假如人类真正解除一切规则或约定了,假如人类真正的消除竞争了,人类的意义就又回到了原始状态,群居的意义也在于此,制定符合自身的规则,良性竞争,体现孤立所体现不出的生存意义,乃是大道!对立面的存在追究还是有好处的,还是能够提醒我们什么的,不要说我希望存在反面的东西,而我们要正确客观的看待这些东西,凡事都有利弊,社会的订约自有其合理之处,我们自身的存在价值以此而得到征途与光彩。
群居的意义,体现在群居成员的思维,什么样的思维,整合出什么样的群居文明,而文明就是群居的意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