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被问责官员快速复出说明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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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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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4 09:20: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年来,有关被问责的问题官员快速复出的新闻不断,不断地刺激着民众敏感的神经。日前,因“出国人均花费8.2万元”而被广州市人大免职的广州海事法院院长罗国华,2个月后闪电复出,出任广东省政协副秘书长;对“三鹿毒奶粉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的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李长江出任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在“三鹿毒奶粉事件”中负有直接责任的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鲍俊凯,早在“三鹿毒奶粉事件”仍在处理期间,就已调任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行政级别为正厅级,较其在质检总局时升了半级;河北省农业厅原厅长刘大群,也在事件调查阶段调任邢台市担任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并在今年1月当选邢台市市长等等。

  被问责官员快速复出成了一种中国形象,说明了什么呢?

  一、问责归问责,任用归任用。出台了问责制度,就一定要执行,如此才能取信于民,才能在民众心目中树立“言必行,行必果”的威严。但是,被问责干部的任用就大有学问了。虽然,中央对拟任用的干部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要求,大多数被问责官员不再具备“以德为先”的优势,例如“出国人均花费8.2万元”的罗国华,乱花纳税人的血汗钱,这还有道德可言吗?显然没有。因“三鹿毒奶粉事件”而被问责的官员,置孩子的生命于不顾,这还有道德可言吗?显然没有。可是他们为何又会被任用呢?关键就是要看由谁来把握拟任用干部的道德标准,把握道德标准的人他的道德观是什么?说不定民众认为不道德的人,在把握道德标准的人眼里却是有道德呢?如此,又怎能保证任用干部的道德呢?

  二、问责只是免除了行政职务,行政级别并未改变。中国官场有一大特色,就是只要你不犯法,当官只升不降,就算是因故被问责了,免除了职务,也仅是免除了职务而已,你该是什么级别还是享受什么级别待遇。被问责官员若与主要领导关系密切,一旦官场上的职位空缺,被问责官员立即补位。而被问责之前的官员,一般身居要职,当然与当地的主要领导交往密切了,如此被问责官员快速复出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三、中国官场缺乏“能人”。被问责官员是官场上的“能人”,起码在被问责之前是官场上的“能人”,否则,怎么能身居要职呢?因此,这些被问责的官员在某些掌握官员命运的领导脑海里打下了烙印,同时,中国官场缺乏“能人”,而干事业没有“能人”不行,这就为被问责官员快速复出提供了条件。可是,这种缺乏“能人”的观念与我国一年毕业数以百万计的大学生的事实相违背。官场缺乏“能人”大概只是地方领导的意思而已。

  四、被问责是作秀,是安慰民众。官员被问责,就某一事件给民众特别是因该事件而遭受损失的民众一个说法,一丝安慰,也给足了民众(网民)的面子。但是干部任用是权力部门的事,当然他们任用干部自有自己的原则了。因此,官员被问责免不了要作秀。

  中央有关用人的制度一条又一条,可是下面执行起来仍然是“老路行”,将中央有关干部任用的程序仅当作程序完成而已。只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执政方式不予改变,被问责官员快速复出的怪事就会成为家常便饭,不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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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沙发
发表于 2010-1-5 13:06:12 | 只看该作者
我想:
找不出第二个能力超过此官员的,
所以没办法,
只能让他复出,
继续当"人民的公仆",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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