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去打猎竟错猎杀同伴

[复制链接] 0
收藏
4
回复
2330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09-12-8 10:57: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div><font face=SimSun size=4>&nbsp;&nbsp;&nbsp; 兴宁男子非法去打猎错射杀同伴。12月7日,<font size=3>梅州兴宁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谢某、吴某拘役6个月和5个月。</font><br />&nbsp;&nbsp;&nbsp; 谢某、吴某原属1997年间梅县成立的护农队(猎队)成员。期间,谢某购买了1支火药枪,吴某亦取得了1支火药枪用于打猎。2008年6月猎队解散,猎队成员的持枪证就再也没有获得审批。<br />&nbsp;&nbsp;&nbsp;&nbsp;今年7月6日,谢某、吴某与谢某强等7人非法持枪到兴宁市石马镇洋门村水打窝的山林里打猎,其中一人将谢某强误以为是山猪射杀。<br />&nbsp;&nbsp;&nbsp;&nbsp; </font></div>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09-12-8 11:07:18 | 只看该作者
我们那山里有一次也是猎人误伤了另外一个猎人,不过被误伤的人没有死掉,成了重伤,惨啊。两个人都是运气不好,误伤的人要赔付医药费,被误伤而住院的人要忍受痛苦。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板凳
发表于 2009-12-8 17:35:19 | 只看该作者
  非法打猎,错射杀同伴,此事早有听闻,以前明阳电台还发生过误伤警卫军人的事,害得那个山东小伙子入伍不到6个月就退伍回家了。

签到天数: 2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地板
发表于 2009-12-9 09:28:13 | 只看该作者
被打的人冤枉啊!

签到天数: 98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6]常住居民II

5#
发表于 2009-12-9 09:46:03 | 只看该作者
不是一般的冤枉!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