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相关部门"上梁不正","一女嫁二夫"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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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1 11:19: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div>  在中国,土地纠纷已经早已不是新闻,国情特殊,法制尚不完善都是原因,可最近首都北京发生的一起土地纠纷却十分蹊跷,可以说闻所未闻。 <br />   <br />  事情是这样的,2001年民营企业同创同德(以下简称同创)公司取得了大兴区亦庄镇小羊坊村9000余平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了规划许可证。 <br />   <br />  2007年,亦庄镇政府在同创公司旁边规划了一处楼盘。在相关部门组织同创公司与楼盘开发商确定两块用地的边界时,同创公司看到了开发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发现其批给对方的建筑占用了同创同德公司的出行道路。随后同创公司向大兴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北京规委在核发对方的用地许可时没有依照相关法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守则》)到现场钉桩并举行听证会,请求大兴法院撤销此房地产公司的规划许可证。 <br />   <br />  于情于理,同创的做法都是正确无比的,可事件另一方北京市规委对此的解释,让我们以为,“正确”并非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时间,正义仿佛被蒙上了层层阴影。 <br />   <br />  北京市规委称:土地管理部门是确定土地权属的最终权力机关,土地管理部门没有提出异议,说明两次规划不存在冲突。核发给北京金融街奕兴置业公司的许可证是依据亦庄镇政府提供的测绘数据发放的,与同创的用地只是相邻,没有重叠。 <br />   <br />  此话怎讲,镇政府何时具有提供测绘数据的职能?如果镇政府的测绘数据把月球也放了进去,市规委是不是也得照着批,如此看来,中国称霸宇宙都是早晚的事了! <br />   <br />  那只能有一个“合理”的解释:房地产公司取得的这处楼盘原为亦庄镇政府的土地,镇政府挂牌出让时的一个前提便是由镇政府来操作整个工程的运作! <br />   <br />  这么看来,眉目似已渐渐清晰:难道镇政府与开发商早已眉来眼去,一番权钱交易之后…… <br />   <br />  原本属于同创的地盘,已经有镇政府的施工队开始动工,漫天黄沙飞起,天昏地暗;强行断路,同创员工的出行道路严重受阻。更令人发指的是,镇政府居然调来城管协助封路。而施工队不文明施工,严重污损周边环境,塔吊无度伸展,无任何安全防范措施,严重威胁行人安全,同创屡次投诉却无人问津。 <br />   <br />  镇政府某位领导更是放出话来:“如果你不让镇政府舒服,镇政府也不会让你舒服”。 <br />   <br />  此般言语要挟哪像是政府,这分明是无赖,是他们口中所谓的刁民,是黑社会! <br />   <br />  事情牵扯四方:民营企业同创同德,北京市规委,亦庄镇政府,房地产开发商。这还不够明白么,任何一个熟悉中国国情的人都会自然地将四方分成两方,一边是一,一边是三:势单力薄的那一方很傻很天真,“三”的那边是不是正发生着某种利益连锁反应,是不是暗地里正打着分红的名义“分赃”“,在此不消多说。事情还原到这里,便是典型的“中国式民告官”了。 <br />   <br />  难!实在是难!法院于2009年三月便已受理了此案,但在案件如此清晰,证据如此充分的情况下,时至今日,第二个审理时限将过,法院仍未判决,从而导致形成既定事实,这意味同创将被迫接受“门前无路”的局面,等到楼真的盖起来,难道还真要同创来个“愚公移山”不成!究竟是取证困难,难以立判,还是法院故意拖延?明眼人谁都看得明白。 <br />   <br />  “强权”霸王木仓尖利无比,刺伤的不仅仅是无辜民众,更摧毁了公正,歪曲了法理,更几乎瓦解了受害民众对于政府的信任,令人寒心无比。 <br />   <br />  看了上面的话,义愤填膺了就顶,舆论的声音越大,希望就越大,绝不让正义消亡!相信公理自在人间!</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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