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篇新闻十分钟,美好一天轻松开始。时空早报,和早餐一样重要。今天是2009年7月3日星期五。
[1] 围观法院
岭南民间有句俗语形容无意中道破潜藏真相的人是被“鬼拍后尾枕”(后尾枕=后脑勺),继不小心点破D和百姓关系实质的逯副局长之后,湖北枣阳市法院的同志们也用生动的实例教导百姓认识何谓“只许州官放火”
枣阳业主杨燕林拍录法院执法被拘,杨要求法院解释,被告知“我可以摄你,你不能摄我”,法院院长田玉斌接受采访时说,虽然没规定说拍摄执法可以拘留,但“法院是习惯性这么做的”。
然而法院正式出具的拘留决定书上写明的原因却是“非法用摄像机录制法院执行活动,干扰法院执行公务”。根据报道显示,这里面的逻辑大概是这样的:因为“法院是习惯性这么做的”,所以不符合法院习惯的行为是非法的。根据这一逻辑进一步推导,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法院的习惯就是法律。有人说拘留拍录业主只为掩盖“执法不文明”,这种说法是没有事实依据的、是别有用心的。法院的同志已经明确地回答了这个问题:“我可以摄你,你不能摄我”。根本就没有什么东西需要掩盖的。法院依法出具了《拘留决定书》,依习惯法决定了拘留当事人。整个过程没有发生肢体冲突,没有群众围观。对比去年湖北天门市拍摄执法活动魏文华的下场,你就会相信枣阳市法院是多么文明了。
本该是法律尊严捍卫者的法院,竟敢堂而皇之地用“习惯”替代法律,显示出权力的傲慢之余,更可怕的是暴露出法院基层工作者法律意识的缺失,在各级机关轰轰烈烈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同时,能否抽点时间出来给官员们至少是一线执法者们做点基本的普法教育?
[2] 围观巡警
作为建设法治和谐社会的中坚力量,法院的同志经过党的正规教育,始终坚持了有法必依、文明执习惯法的优良作风,即使在无法可依的极端情况下也要即兴创造出习惯法来依。然而由于使用了临时工,上海的城管部门执法时就遭到了商贩围堵和近百群众的围观。不过被围观的却并不总是临时工,吉林公主岭市110巡警“正常办案”时,也被数百居民围观近两小时
因误认抓错对象,争执中造成对方心脏病发作,住院抢救。数十愤怒群众拦住警车,要求警方给个说法。两个多小时后,人群才被劝退。视频显示,有数百居民围住警车,小区大门紧闭,现场一片混乱。
针对这个事情,公主岭市公安局政工科李科长说,民警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是正常接处警。因此而被围观的警察也许真的很冤,协助警方调查本来也是身为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然而为何警方的一次“正常办案”能生生将人弄到心脏病发作并引发群众围观?或许事件中的高某人也与你我一样,每天都看着这些新闻
看守所疑犯每天被逼喝凉水致终身残疾;
男子被派出所带走半小时后身亡,官方称其是撞墙致死。
自己发作总比进去后“被心脏病”、“被撞墙”要好一些不是?
[3] 围观暴徒
相对以下这条新闻,上面的巡警同志确实可算“正常办案”了。下面是山东大姐李淑莲被山东截访人员一丝不挂半夜劫持而走的全程记录,口述者是李淑莲本人——
据称已向北京警方发出情况公开反映信,原作者注:以上根据李淑莲叙述整理。另附同屋房客签名名单,名单上有她们留下的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她们说,如果需要作证,她们都愿意作证。
本条没有评论,有兴趣的请自行前往原作者处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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