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网络写手李钢的文学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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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09:20: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div><img onload=javascript:resizepic(this)   alt="" src="http://bbs.mzsky.cc/data/attachment/forum/old/200905311243732836112.jpg" onload=javascript:resizepic(this) border=0 /><img onload=javascript:resizepic(this)   alt="" src="http://bbs.mzsky.cc/data/attachment/forum/old/200905311243732815643.jpg" onload=javascript:resizepic(this) border=0 /><br /><br /><img onload=javascript:resizepic(this)   alt="" src="http://bbs.mzsky.cc/data/attachment/forum/old/200905311243732824565.jpg" onload=javascript:resizepic(this) border=0 /><br /><br /><br /><br /><br /><font face=KaiTi_GB2312>&nbsp;&nbsp;&nbsp; 李钢说自己是一名靠网络生活的独立文化人,这位网名为“老家阁楼”的网络写手从2002年开始就在网上爬格子,这么多年断断续续下来,算是小有成就。他出版了4个长篇、一本个人文集,最大收获是今年出版的悬疑推理小说《最后的欢愉》卖出了影视改编权,卖了十几万元。今后,他还是打算“活在网络,写在网络”。因为,他的知名度是网络给的,更多的人管他叫“老家阁楼”,而不是李钢。</font>
<p></p>
<p><font face=KaiTi_GB2312>&nbsp;<strong>&nbsp;1、</strong></font><font face=KaiTi_GB2312><strong>&nbsp;&nbsp;网络生存比传统出版更残酷</strong></font></p>
<p><font face=KaiTi_GB2312>&nbsp;&nbsp;1991年,李钢从老家梅州来深圳,他在酒店做过,开过酒吧,在出版社做过业务,算下来做过十几种职业。2000年互联网开始兴起的时候,他开始上网,后来他发现上网可以和自己的文学梦结合起来,业余时间就开始在网上爬格子。</font></p>
<p><font face=KaiTi_GB2312>&nbsp;&nbsp;2002年,李钢经营的酒吧倒闭,他干脆不工作了,开始在榕树下等文学网站写东西。“那时候,网络文学开始兴起,广大文学青年突然发现,除了通过传统的出版系统发表自己的文字外,在网上谁都可以写,谁都可以发表文章,我和那些同样拥有文学梦的文学青年们就这样蜂拥而上。”他说,李钢从小就喜欢写点东西,但鲜有发表,网络却给他提供了无限度发表的可能。</font></p>
<p><font face=KaiTi_GB2312>&nbsp;&nbsp;“但是网络发表比起传统发表还要残酷。”李钢认为,“你想想,在一个论坛发一篇文章,如果没有人点击的话,马上就沉下去了。另外,比起传统的阅读方式,网络的阅读更加随意,这就是说,如果你的文章的阅读开头一两分钟提不起别人的兴趣的话,你马上就被抛弃了。”李钢走得还算顺利,他在榕树下发表的一篇悬疑推理小说《八月初三的惨案》,一开始就挺受欢迎,版主还专门给他开辟了一个专区,进行有奖竞猜结局。</font></p>
<p><font face=KaiTi_GB2312>&nbsp;&nbsp;“那时候的网络写手,都想通过网络这个跳板向传统的出版进军,为什么?毕竟是网络上发表文字不赚钱啊,只能通过网络赚点人气,然后把稿件投到杂志、出版社才能赚钱。”李钢说,他也向一些杂志投稿,《八月初三的惨案》很快也发表了,他通过网络的数字生活,在传统出版中赚回了第一桶金。这个时期,也是网络写手蜂拥而来的年代,涌现了榕树下“三驾马车”:安妮宝贝、李寻欢、宁财神。但当他们通过网络写作赚足名气之后,纷纷向传统的路子走:出书、写报纸专栏、编电视剧。</font></p>
<p><strong><font face=KaiTi_GB2312>&nbsp;&nbsp;2、</font><font face=KaiTi_GB2312>&nbsp;&nbsp;网络写手有“粉丝群”</font></strong></p>
<p><font face=KaiTi_GB2312>&nbsp;&nbsp;李钢没有办法向一个纯粹的网络写手发展——毕竟他的能力和影响还不够,他找了一份工作,业余时间还是留在网上爬格子。</font></p>
<p><font face=KaiTi_GB2312>&nbsp;&nbsp;在榕树下泡了一两年之后,李钢后来转到了天涯,在天涯的一个版块当了版主,后来在天涯扎下了根。他还是写悬疑推理小说,不过慢慢往长篇发展了,写好一段发一段。2004年,他的一个长篇《我思故你在》逐渐在天涯引起了关注。</font></p>
<p><font face=KaiTi_GB2312>&nbsp;&nbsp;这个时候,网络文学已经受到了出版行业的关注,《我思故你在》在天涯上连载不到一半,已经有出版社的编辑找到他,“别着急发完,结局不要发,把版权卖给我们吧。”出版社这样对他说。不过,由于对方出价太低,李钢算了算,卖给他们最后版权费不到1万块,与其把作品贱卖了,还不如继续写下去,半个月之内,他把所有的文章都发完了。</font></p>
<p><font face=KaiTi_GB2312>&nbsp;&nbsp;“那时候,很多出版社都采取这样的操作方式,让网络写手不发结局,留个悬念,然后出书让读者购买。我后来发现,其实把文章发完也没有关系。”李钢说。《我思故你在》连载完之后,依然有另外一家出版社找上门,这回开出的价格让他比较满意。书出版之后还卖得不错,“其实,在网络的阅读写作,写手都会有自己固定的粉丝群体,他们在网上阅读完之后,一般还会去购买书,毕竟在网上断断续续的阅读体验,跟捧着书本是不一样的。”</font></p>
<p><font face=KaiTi_GB2312>&nbsp;&nbsp;《我思故你在》出版之后,李钢发现,自己也算有了不大不小的一个“粉丝群”,为了和粉丝们更好交流,维护粉丝群体,他建立了几个QQ群,在天涯的一个论坛当版主。“这种交流平台还是很有用,如果我有新书出版,在QQ群上发一个通告,在当当网上书的销量马上就可以上去了。同时我也发现,粉丝群对网络写手的忠诚度还是比较高的。”李钢说。</font></p>
<p><strong><font face=KaiTi_GB2312>&nbsp;&nbsp;3、</font><font face=KaiTi_GB2312>&nbsp;&nbsp;网络写作变得</font><font face=KaiTi_GB2312>越来越功利</font></strong></p>
<p><font face=KaiTi_GB2312>&nbsp;&nbsp;在《我思故你在》出版之后,李钢做了一段时间书商,在上海北京等城市呆过一段时间,期间出版过一本书。2008年初,他构思了几年的一个故事成熟了,于是,他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网络写作上,“这个故事在我脑子里面绕了很长时间,一直没有抽出时间来写。去年年初,我终于打算专职把这个故事写下来。”写作很快,有时候甚至一天写3万字。去年5月,这本《最后的欢愉》写完了放到网上了,到了去年9月,书就出版上市了。</font></p>
<p><font face=KaiTi_GB2312>&nbsp;&nbsp;这同样是一部悬疑推理小说,上市之后卖得不错。不过,让李钢感到惊喜的是,两家影视公司找上门来购买影视改编权,还有不少报纸要了连载权。最后,李钢和曾执导过《天上的恋人》的蒋钦民导演谈妥了影视改编权。“蒋钦民说是一口气看完了《最后的欢愉》,他对这个故事很感兴趣,准备将其先拍成一部电影。”李钢说。</font></p>
<p><font face=KaiTi_GB2312>&nbsp;&nbsp;李钢说,自己在网络写手中算是比较成功的一名,“我认识的一些网络写手,很早就开始在网上写作,但是只能在一些杂志上发表一些短篇,靠稿费来养活自己,一直坚持着写作,希望有一天自己能出版一个长篇。”他说。而这几年,也有不少网络写手通过网络成名,获得了很多利益,网络也充斥着各种“推手”、“炒作”,逐渐成了一个“利益的江湖”,功利性的时代来临了。“现在,有些网站为了推广某本书,用虚假的点击率来欺骗网友,让我们感到寒心。网络写作早年的那种纯粹、自然、守规矩,完全靠文章实力冒头的情况现在慢慢被改变。”他认为。</font></p>
<p><font face=KaiTi_GB2312>&nbsp;&nbsp;李钢说,以后有能力,自己还会一直写作下去,有好的构思就专职写下去,没有就找其他工作做着,在业余时间写。他认为,网络文学会慢慢和传统文学融合,传统作家会上网写作,而更多的网络文学会被出版。<br /><br /></font></p></FOUNDER-CONTENT><font face=KaiTi_GB2312>【来源:深圳特区报】</font></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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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沙发
发表于 2009-5-31 09:24:37 | 只看该作者
好厉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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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板凳
发表于 2009-5-31 09:34:43 | 只看该作者
羡慕写的一手好字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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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地板
发表于 2009-5-31 10:53:46 | 只看该作者
[:2-1:]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09-5-31 11:09:11 | 只看该作者
羡慕 [:2-1:]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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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6#
发表于 2009-5-31 11:29:56 | 只看该作者
<img src="http://www.mzsky.cc/editface/qq/qq_01.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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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7#
发表于 2009-5-31 13:55:40 | 只看该作者
应了一句话,在网上混,实力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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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9-5-31 18:27:06 | 只看该作者
<div>&nbsp;</div>
<table height=11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4 width="95%" border=0>
<tbody>
<tr>
<td class=yyxx bgColor=#efebef height=30>引用( mzaaaa )</td></tr>
<tr>
<td class=yyly height=81>羡慕写的一手好字的人啊</td></tr></tbody></table><br />字跟文章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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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9-6-1 12:43:00 | 只看该作者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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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9-6-1 15:35:04 | 只看该作者
羡慕写得两手好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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