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梅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彰显后发优势,实现绿色崛起”的发展战略,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境保护基本国策和生态文明理念,激发广大群众爱护环境,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情,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决定举办“环境保护与绿色崛起”摄影比赛。方案如下:
一、主办协办单位
主办:梅州市环境保护局
协办:梅州市老年摄影家协会
梅州市环境保护协会
二、参赛对象
全省各地摄影家、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三、参赛作品要求
以正面宣传为主,紧扣“环境保护与绿色崛起”主题,弘扬环境文化,传播绿色文明,真实记录与梅州环保事业相关的人和事。摄影取材范围必须在梅州市辖区内,通过镜头,以纪实手法、多角度、全方位拍摄。拍摄对象(内容)主要包括:
1、反映梅州市近年来在实施“生态梅州”发展战略、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生态建设取得的新成果。如梅州市生态建设的成就;“节能减排”工作成绩和进展;全市污染治理工程和循环经济发展成就;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全市农村环境保护成就;优美的生活环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自然风光、美好家园建设,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生态村镇建设成果等等。
2、反映我市各级领导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环保部门强化环境执法和环保工作者执法活动;广大公众参与各类环境保护宣传活动、环保志愿者活动风采等。
3、反映环境保护和生态方面存在的问题,如: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破坏给社会带来的损害,不良的环保习惯、行为和生活方式等。
四、奖项设置
(一)纪实摄影奖
本次摄影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500元;优秀奖20名,奖金各200元;入选作品70幅,奖金各50元。由大赛组委会统一评定(评委作品只参展不参加评奖)。
(二)创意摄影奖
为鼓励摄影作者熟悉、钻研电脑制作,展现作者的奇思妙想和独特的视觉冲击力,本次摄影比赛特设创意摄影奖。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250元。
五、比赛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彩色、黑白均可。组照每组4--6幅。每组照片背后用透明胶纸连接。拍摄内容必须是梅州市境内所摄。照片内容不得作任何修改或电脑合成(创意摄影类作品除外,但必须特别注明“创意作品”字样)。
2、参赛作品送稿数量不限,一律制作成未经装裱的5R照片,不合规格作品不参评。照片背面请注明拍摄时间、地点、标题、简要说明,以及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3、作品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负。主办单位有权在公益宣传活动中使用比赛获奖作品,不再支付稿酬。
4、本次影赛入选作品将统一调底(或足够数量和精度的电子文件)制作(不提供底片或电子文件作者取消获奖资格),举办展览。
六、投稿时间
本次摄影比赛截稿时间为2009年10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七、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请寄 梅州市江南梅江二路72号之11“港角”激光数码影相中心陈羽戈收,联系电话0753----2251002、2252000,邮编514022。 或寄梅州市江南梅江一路岭东江南冲印中心杨炎辉收,联系电话0753----2262796 ,邮编514021。
组织活动联系人:黄锡章13802361216,徐建全0753---2262256。 本次比赛免交参赛费,参赛作品一律不退,敬请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