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垃圾短信需立法与技术等多管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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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8 08:50: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张立云编制

  不止一项调查显示,与其他“手机大国”的民众相比,中国人似乎更喜爱收发短信,这大概缘于国人内敛、含蓄的民族气质。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如今短信理所当然地成为了手机这个“第五媒体”的传播内容,“信生活”、“拇指办公”也因此诞生。人们在享受手机短信带来的快捷、便利的同时,也因形形色色的垃圾短信而不胜其烦,如何建立一道垃圾短信的“防火墙”?日前,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张樊接受了检察日报记者的专访。

  记者:回顾我国电讯业发展30年,手机短信的诞生、发展过程是怎样的?

  张樊:1992年世界上第一条短信是在英国沃特丰的GSM网络上通过PC向移动电话发送成功的。1999年后,手机短信开始迅速蔓延到世界各国,并且呈现出持续爆炸性的增长趋势。当时由于中国绝大部分手机还不具备中文短信收发功能,一直到2000年下半年中国才推出手机短信业务,中国联通随后也迅速推出该业务。

  在两大移动运营商推出短信业务之后,该业务发展非常迅猛。短信业务在2001年就已经成为中国电信发展的一大亮点。当年全国短信业务量189亿条,收入20亿元。

  随后遭遇到第一次网络泡沫破灭的中国互联网产业抓到了短信业务这根救命稻草,包括新浪、搜狐、网易等门户网站在经历2000年至2001年的困难期之后,靠着手机短信增值业务迅速实现了盈利。

  手机短信业务已经从单纯的文本短信发展到涵盖文本短信、多媒体短信、语音邮件、即时通信以及电子邮件等五大类。短信业务在手机业务发展中仍然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占据了运营商移动数据业务85%的收入份额,中国也不例外。手机短信业务的发展前景仍然被业内所广泛看好,据有关机构预测,手机短信全球的市场收入将会从2008年的1510亿美元攀升到2013年的2120亿美元。

  记者:垃圾短信是怎么产生的?又是什么原因使其日趋泛滥?

  张樊:伴随着手机短信业务的迅猛发展,一些负面问题随之产生,其中最大的就是垃圾短信的泛滥。一般来说,垃圾短信细分又包括违法欺诈类和商业广告等两类。像我们经常收到的走私车、枪支等短信属于违法欺诈类,还有很多是不请自来的、内容并不违法的广告短信,属于后一种———商业广告短信。

  垃圾短信产生的根源是在于短信的发送成本极其低廉,而获得的广告效益相对比较高。换句话说,短信广告的回报率非常之高。短信发送的资费低、技术门槛低、违法成本低,而相对应却带来巨额的灰色收益,因此让众多的人选择使用垃圾短信这种广告形式。

  正是因为垃圾短信有比较大的市场,一条灰色的产业链随之形成。通过对手机个人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再加上几十个群发器、几台电脑和手机,就可以帮助别人有针对性地发送垃圾短信,动辄一天几十万条,稍具规模的就能达到上千万条,垃圾短信于是泛滥起来。

  记者:今年4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成立了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以加强治理力度。工信部在近日发布的2008年第三季度电信服务质量通告中称,全国垃圾短信息整治专项行动初见成效,电信用户关于垃圾短信的举报量较前季度下降71.2%。尽管如此,还是会有非常多的手机用户收到垃圾短信,您认为如何治理垃圾短信最有效?

  张樊:工业和信息化部从6月份下发《关于开展垃圾短信息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全面开展垃圾短信息整治专项行动。这次专项行动清理规范的重点问题分为五类:行业类应用等短信息端口滥发垃圾短信息,信息服务经营者(含SP及电话声讯台)滥发垃圾短信息,广告类短信息滥发,制造、销售违法短信息群发设备,网间垃圾短信息滥发。至今已近半年,总体来说还是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尽管你提到目前每天还能收到2条至3条垃圾短信,这比一两年前的情况已有大幅的好转,而且对垃圾短信的治理也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个过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布置的开展垃圾短信整治的专项行动是围绕着运营商为核心进行的,这在一定意义上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基础电信运营商控制着垃圾短信发送的平台,督促他们来开展整治行动,能够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光靠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运营商的参与是不够的,还需要充分调动社会的多方力量。

  前面提到,手机垃圾短信产生的根源是由于这是一个成本低、效益高的广告形式,有关部门应该考虑立法引导手机短信广告,让其在尊重手机用户权益的前提下规范发展,势必会极大减少垃圾短信的数量。

  与此同时,垃圾短信的泛滥,手机用户利益受到的损害最大,需要进一步采取各种办法来调动手机用户参与打击垃圾短信行动的积极性。

  记者:垃圾短信满天飞的今天,我国是否考虑为治理垃圾短信立法,广大手机用户又该如何维权?

  张樊:相比国外在垃圾短信整治方面有较多立法,我国在这一方面还比较欠缺,尚没有明确的立法。由此带来的就是围绕垃圾短信到底是侵犯了手机用户的何种权益尚存在争议。不过,手机用户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维权,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首先,收到垃圾短信之后要尽快向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举报;其次,针对所收到的涉及到银行卡资金异动的短信,一定要注意短信的发送号码及短信中所留的客服电话是否为官方客服电话;最后,尽量不要在互联网上公开自己的手机号码,不要回电只响一次的手机来电,最大限度避免手机进入垃圾短信发送公司的手机号码数据库。

  记者:随着移动通信业务的发展,手机短信业务因其价格便宜,形式新颖,方便快捷,赢得了广大手机用户的青睐,人们把手机称为是继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之后的“第五媒体”。您能不能介绍一下新生的“第五媒体”?垃圾短信又是否会阻碍“第五媒体”的发展?

  张樊:手机成为了一个新的媒体形式,目前这个平台蓬勃发展的媒体形式包括手机报和手机电视。手机短信业务传播的是手机报这种媒体形式。相比较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四大媒体形式,手机具有覆盖面广、传播成本低、移动便携性强及一定的强制性等特点。

  的确,垃圾短信的满天飞让“第五媒体”的发展遭受了不小的负面影响。垃圾短信让用户苦不堪言,同时还有强制订阅、诱骗订阅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情时有发生,导致了广大用户对手机订阅资讯、正规手机广告等存有戒心,形成抗拒心理,阻碍了“第五媒体”的普及。这就需要我们加快相应的立法进程,强化移动运营商及垃圾短信发送者的法律责任,立法、技术等手段多管齐下,为“第五媒体”提供一个良好健康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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