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妻子有义务赡养公婆吗?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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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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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6 16:43: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丈夫去世,妻子有义务赡养公婆吗?法律规定,看完你就懂了


     你陪我长大,我伴你终老,这句话转换成法律语言就是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赡养不仅是物质的赡养也是精神的陪伴。当子女成家立业以后,对父母的赡养就转换成了一种家庭责任,由此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对方需承担的赡养义务,应该无条件的支持。

    换言之,结婚是赡养义务的一个转折点,在未结婚时,赡养义务是个人义务,结婚后,大部分人都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去赡养父母,这也就从个人义务转换成了家庭义务。那么赡养义务会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变动再次成为个人义务呢?在大众的认知中,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个人对对方的父母就排除了赡养的义务,如果是丧偶呢?这种情况下是不是也同样会排除女性对公婆的赡养义务呢?

     离婚的民事行为就会在法律上人为的接触婚姻关系,但是丧偶不同,并没有离婚证来支持婚姻关系的接触,在道德层面来看,很多人在丧偶之后依然会赡养公婆,久而久之这就成了大众认知的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法律与道德终究不同。当配偶被宣布死亡的那一刻起,两人的夫妻关系就在法律上实际解除,即使没有离婚证也是有效的。随着婚姻关系的接触,赡养老人就成了道德义务而非法律义务,如果在丧偶后选择不赡养老人也是合法有效的。

     很多人会说,继承了遗产就必须赡养,这个说法也是片面的,依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不管哪种继承方式,都是妻子应得的,并不能成为赡养老人的限制。当然了,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遗嘱中限制妻子的继承是以代为赡养老人为前提的,那么赡养老人就是法律义务了。配偶作为合法的继承人,除非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为其设定了代为赡养老人的继承前提,否则没有人可以剥夺配偶的法定继承权并为其设定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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