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尚黎阳)2019年10月,小军通过陪练平台,向小美(均为化名)订购“英雄联盟”竞技游戏陪玩服务。起初小军通过平台下单,双方熟悉后,小军以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相应的陪玩服务费。半年内,小军向小美陆续支付了7.24万元。
2020年2月开始,小军对小美产生好感,并在微信聊天中多次告白,但小美向小军明确表示不愿意网恋。
在这期间,小军在网购平台购买了手表、化妆品等,作为礼物送给小美,共支付73766元购物款。小军向小美表示要为其购买礼物时,小美表示拒绝,但小军仍通过网购平台直接购买邮寄至小美住所地,小美均签收并使用。
之后,小军在游戏中以“老婆”称呼小美,小美表示不能接受,并提出如要坚持网恋,将终止陪玩服务,因此双方产生矛盾并关系日渐恶化。
于是,小军起诉小美存在欺诈行为,不当得利。湘潭雨湖区法院认为,在履行服务合同关系过程中,小军系自愿赠与小美物品,双方之间形成赠与合同关系。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取得利益,因此不能形成不当得利。法院据此驳回了小军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