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市教育局制定了《梅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记者查阅《实施意见》了解到,我市拟从2020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全面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到2023年正式实施新的招生录取政策。目前《实施意见》正在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至3月5日。
●本报记者 郑炜梅
英语听说和“理化生”实操纳入考试
《实施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科目,分为录取计分科目和不计分科目。
录取计分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物理、历史、化学、地理、生物,满分为840分。语文、数学、英语卷面分满分120分,计入中考分值均为12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80分,计入中考分值80分;道德与法治、物理、历史、化学、地理、生物卷面分满分100分,计入中考分值分别为60分、100分、80分、80分、40分、40分。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3科,不纳入计分科目,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等级划分及细化具体办法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英语听说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将纳入考试内容。其中,英语听说考试分数30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分数占各科目分值的10%。
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实施意见》指出,将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指导学生成长的依据、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参考和依据、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其中,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第一批次学校录取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毕业评价须达到B以上(含B)。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采取写实记录、评语评价与重要观测点计分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评价结果以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进行呈现。其中,学期评价在每学期(第一至第五学期)结束时进行,分为a、b和c三个等级。毕业评价在第六学期中(每年4月底前)完成,分为A、B和C三个等级。
《实施意见》指出,将建立健全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录取时,根据各批次考生填报的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需达到一定的基本条件(即资格条件),在达到基本条件的考生中再按成绩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考试招生管理更完善
《实施意见》指出,将完善名额分配招生办法。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每所优质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名额分配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名额分配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从2020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起,高中阶段学校名额分配招生一律不设“限制性”分数线。
《实施意见》还指出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扩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自主权,增加学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此外,《实施意见》对加分情况还有明确要求,要求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及分值。从2020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
加强保障促落实
如何保证《实施意见》落地实施?《实施意见》中明确保障措施,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保障能力、做好宣传引导。
《实施意见》指出,要加强学校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要严格执行校历,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道德与法治、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等课时。同时,也将加强督导,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把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作为评估各地和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