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楼”要挟讨报酬,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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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8 19:26: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20-12-9 07:53 编辑

“跳楼”要挟讨报酬,拘

     据南方法治报消息 一名情绪激动男子站上顶楼平台,声称要跳楼轻生,民警、谈判专家、消防队队员、街道办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劝解和施救工作。3个多小时后,该男子被解救,同时被依法行政拘留。

    男子情绪激动欲跳楼

    “有人要跳楼!”11月28日13时许,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沙头派出所接到多名群众报警称,有人站上某城中村顶楼平台,情绪激动并扬言要跳楼。

    沙头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只见一名男子站在顶楼平台的边缘,情绪激动,叫嚷着:“你们去找我老板要回我的身份证和钱,不然我就跳下去!”

    此时,福田公安分局危机谈判团队心理谈判专家也赶到现场,耐心劝导该男子,让其缓和情绪,先保障自己的安全,一起商量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因担心男子体力不支,消防队队员在一楼相应区域铺好安全气垫,随时留意男子的情况。街道办工作人员也赶到现场,共同开展劝解工作。

    僵持三小时被强行救下

    在现场的谈判工作中,民警了解到,跳楼者名叫高某元(男,32岁),他口中的“老板”是拿他的身份证代办营业执照并允诺给其相应报酬的人。高某元声称“老板”答应他,用其身份证办两套营业执照及对公账户后,会支付其2500元,但却迟迟不把钱给他。

    民警现场联系了男子口中的“老板”舒某华(男,44岁),经普法释法后让他拿上高某的身份证赶往现场。舒某华到达现场后,将高某元的身份证递给民警。但高某元依然情绪激动,不愿听救援人员的劝导。

    时间已经过去三个多小时,高某元依然不肯从顶楼平台上下来,甚至有走动、下蹲等危险动作。因担心其安全,消防队队员、民警等多方救援人员共同配合,在高某元又一次有危险行为时,将其从平台救下。

    为拿到非法利益扰乱公共秩序

    经调查,高某元无固定职业和固定居所,此前就曾通过租借身份证给他人办理营业执照及对公账户牟利。但因其名下银行卡有不良记录,这次的对公账户未能成功办理,当初跟“老板”约定好的2500元报酬“打水漂”了,对方也未将身份证还给他。

    民警调查发现,高某元知道自己的这笔钱不太“光彩”,不敢走正当途径讨要,就想着通过这种方式让民警帮其要钱。

    “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违法!以‘跳楼’这种极端方式来吸引关注,想以此达到自己讨要非法利益的目的,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还会威胁自己的生命安全,同时占用警力、消防等社会资源,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警方对此类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民警表示。

    目前,高某元因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已被福田警方依法行政拘留。经深挖扩线,福田警方对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违法犯罪行为实施链条式打击,依法刑拘舒某华,并对另一名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违法行为人张某峰(男,45岁)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警方提醒

    动辄以跳楼等极端行为相要挟,以期达到非法目的的行为,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任,更严重扰乱公共秩序,涉嫌违法犯罪,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群众在遇到矛盾纠纷或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应及时向警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寻求帮助,通过正当合理合法的途径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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