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文 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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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4 19:03: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20-9-14 20:16 编辑

教育部发文 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

   ●本报记者 丘佳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简称《意见》),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收费问题。记者注意到,文件明确指出,学校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不得变相违规补课加收费用,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教辅资料。

教育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杂费

《意见》从完善教育收费政策、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加强教育收费治理等方面作了规定。其中,“完善教育收费政策”涵盖义务教育、非义务教育、民办教育等类型。

   《意见》指出,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费、杂费。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对生均教育培养成本不足部分,应严格落实非营利性法定要求,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意见》还完善了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政策。明确了学校在完成正常的保育、教育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学习、生活所需的相关便利服务,以及组织开展研学旅行、课后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对应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承担的部分,可根据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收取服务性费用。

  《意见》提出要完善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政策。对于国家已明令禁止的或明确规定由财政保障的项目不得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不得通过提前开学或变相违规补课等形式加收相关费用。校内学生宿舍和社会力量开设的校外学生公寓,均不得强制提供相关生活服务或将服务性收费与住宿费捆绑收取。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向自愿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应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家长:盼规范教育收费节省教育成本

   教育收费问题一直是家长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对于这份“新鲜出炉”的教育收费管理新政,家长们看法不一。“从幼儿园到上大学,孩子的教育成本越来越高,虽然义务教育阶段不收学费,但是教辅、辅导班及部分学校的‘赞助费’等都是不小的支出,家长在教育方面的开销大、负担重。”市民张先生认为,更严格、更透明的教育收费政策,可以更好规范部分学校乱收费行为,帮助家长省下不少钱。采访中,许多家长表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是对广大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的维护,可节省孩子教育成本。

   家有小学生的梁女士则认为,部分“学杂费”的收取,有时是方便了学生和家长:“收费趋于严格当然好,但我认为有些收费难以避免,比如学生的教辅费用。开学初,我女儿班上只收了10元作业本费,教辅则由老师指定,自己到书店购买的。我认为学生们使用统一的教材更利于他们相互请教,学习更高效。这也节约了我们的时间,免得在教辅市场上挑花眼。”市民黄先生的孩子在梅城某中学读初二,他告诉记者,孩子班上除每个学期开学后会收几十元教辅费外,没有其他收费。“收取的教辅跟市场价格差不多,我觉得是合理的,况且学校、老师让交的费用,谁敢不交?”黄先生认为:“教育收费方面还需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对教育乱收费进行严格查处,使之得到遏制。”

   来源: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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