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可辞退无需赔偿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关系建立的要件。如果劳动者明确拒绝或者逃避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该如何处理?能否以此为由辞退职工?又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能辞退他吗?
张先生经营着一家小型的加工厂。今年6月1日,一位职工应聘到加工厂,担任一线操作工。由于加工厂近期订单较多,该职工直接到岗工作,双方并未先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职工工作十天后,张先生通知其签订劳动合同,该职工表示有事需请假外出。过了两天,张先生再次通知该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其找出其他理由拖延,导致双方迟迟不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6月14日,张先生以拒签劳动合同为由,辞退了该职工。
该职工从加工厂离职后,找到张先生,认为加工厂无故辞退自己,要求赔偿。这种情况下,加工厂的做法合理吗?
律师说法>>>
劳动者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关系
北京市信利(石家庄)律师事务所陈鑫律师表示,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终止合同的,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陈鑫表示,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及时书面通知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劳动者故意不签订,用人单位需要固定证据。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如果劳动者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依法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以防遭受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
(作者:哈欣,来源:河北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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