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少年砸车窗盗窃作案7起落网

[复制链接] 0
收藏
0
回复
4420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20-3-18 14:42: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20-3-18 14:43 编辑

3少年砸车窗盗窃作案7起落网

      随着私家车的普及,一些车主为贪图方便将车停放在路边且将个人财物留在车内,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打起车内财物主意。3月12日,兴宁警方经连续侦查,在龙川县抓获余某(男、16周岁)、魏某(男、16周岁)等2名盗窃嫌疑人,另一嫌疑人钟某(男、15周岁)于3月13日下午主动到兴宁市公安局投案自首,一举破获砸车窗盗窃案7宗。

      近期,兴宁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路边的小车窗户被砸,车内财物、现金被盗。接警后,兴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高度重视,组织精干警力迅速进行现场勘查并调取案发周边视频监控。由于嫌疑人寻找的目标车辆多处于监控死角且案发时间又是夜晚,给民警侦破案件带来一定难度。为尽快抓住盗窃嫌疑人,民警连续在这些案发地周边进行走访调查,细致分析,找寻其作案规律,最终锁定作案嫌疑人为龙川县流窜到兴宁的余某、魏某、钟某3人。

      3月12日晚,兴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在龙川县公安局的协助下,在龙川县一网吧内成功将嫌疑人余某、魏某2人抓获。3月13日下午,另一嫌疑人钟某主动投案自首。

      据余某等3人交代,因为缺钱又不想劳动,便起歪念,3人骑摩托车从龙川到兴宁以相同的手段砸坏车窗进入车内盗窃财物、现金等作案7起。

      目前,余某、魏某被兴宁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车主应尽可能将车辆停放在有专人看管或者有视频监控的停车场,切忌将烟酒、现金等贵重物品随意放置在车辆座椅、后备箱等处,以免不法分子见“财”起意。 一旦发现车内财物被盗后,要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为公安机关破案提供线索。(刘锐)

       来源:梅州日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