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是所有公民共同的责任,而位于兴宁市的兴东大酒店却存在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行为,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5000元。
为全面准确掌握兴宁市旅馆业人员入住情况,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元宵节夜晚,兴宁市公安局对旅馆业清查整治不放松,对辖区内的旅馆业(含酒店、宾馆、民宿)进行全面大排查。
当晚,治安大队民警在兴宁城区兴东大酒店检查时,发现该酒店未按规定准确、如实、及时登记录入旅客信息,旅客袁某只用自己的身份证开房后,与湖北女友费某一起入住该酒店,现费某(体温检测正常)被送到定点场所集中隔离观察。
兴宁市公安局依法对该酒店作出行政处罚5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要求其要坚决杜绝不如实登记、登记不规范等问题,切实做好疫情期间安全防护工作。
来源: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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