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钱发证,谁让小儿推拿成为一门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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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3 15:26: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9-12-13 15:30 编辑

收钱发证,谁让小儿推拿成为一门生意?

来源:南方网 巴扎黑

  因西安一名4个月女婴在接受推拿后不到半个小时“多器官衰竭”死亡事件,“小儿推拿”行业的乱象成了日前公众关注焦点。


  女婴的死亡与其接受的小儿推拿“治疗”之间的关系尚无定论,但由此牵出的小儿推拿市场乱象却令人震惊,诸如小儿推拿师培训“最快3天拿证”“学习9天就可以出来开店”等已经“速成”得令人咋舌,更别说其宣称的“包治百病”了。


  医疗与保健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即医疗机构或许也提供保健服务,但保健机构要提供医疗服务,必须符合严格资质要求。特别是就目的而言,有了病痛应该首先求助医生,倘若用保健来代替治疗,则既可能延误治疗,也有可能因为保健从业者不专业引发其他后果。以此而论,陕西女婴事件对那些盲目的家长是个警示。


  不过,有时候不能完全苛求病人或家属。至少就小儿推拿服务来说,眼下的问题是,走进大大小小的这类保健馆,从业者极有可能拿出一本“小儿推拿师”资格证声称自己是“持证上岗”的。可以想见的是,有了这样的“资格证”背书,并且还能在发证的相关网站上查询到,患者和家长的戒心自然会降低了。


  值得追问的是,这个证到底是谁发的、又是如何把关的?


  调查显示,考核并向培训者颁发小儿推拿师“岗位能力培训证书”的是隶属“中国医药教育协会”的“中国医药教育协会成人教育委员会”。固然,我们不能因为协会是一家社会组织就断然否定其开展岗位能力培训的资质,然而,相关机构像搞批发一样收钱发证,丝毫不注重培训的质量及证书的适用范围管理,还能得到该委员会认可,就不但要追究其主体责任,甚至有必要重新审视其开展此类培训的资质。


  倘若把视野放得更开一些,类似保健、家政等服务行业岗位技能认证乱象,远不止小儿推拿一项;更进一步,是否还有其他机构组织如此混乱地开展岗位技能培训认证,同样值得举一反三,从源头上好好清理一下了。


  【栏目主持人】丁建庭


  【投稿邮箱】nfrbpl@126.com


  【来源】叮咚快评南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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