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陈先生:本地电视频道频繁插播虚假医药广告,误导老百姓,影响广大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并且严重影响百姓正常收看本地及省台的节目,被动接受这些虚假的医药广告,希望及时查处停播。
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我局已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兴宁市广播电视台进行调查核实。我局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依法对兴宁市广播电视台作出责令立即停播相关违法广告,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处理决定,要求兴宁市广播电视台立即整改,严格审查把关,规范发布电视广告。兴宁市广播电视台方面能配合整改,并书面表态进行整改,确保电视广告发布规范合法。电视广告作为一种动态行为,规范播放电视广告需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我局将为我市广告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履责,希望社会各界一如既往支持广告监管工作。
来源:梅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