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订立《禁蒙面法》10月5日零时起实施

[复制链接] 0
收藏
0
回复
6378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9-10-5 12:16:3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9-10-5 12:24 编辑

林郑月娥宣布引用紧急情况条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 违者最高监禁1年

来源:央视网

 4日下午15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举行记者会,宣布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简称《禁蒙面法》),将从10月5日凌晨起实施。

  根据相关规定,任何人不得在身处受规管的公众集会或游行,包括非法集会、未经批准的集结时,使用相当可能阻止识辨身份的蒙面物品,违例者最高可监禁1年,罚款2.5万港元

香港订立《禁蒙面法》10月5日零时起实施

      林郑月娥表示,过去近四个月里,由于修例引起的示威冲突不断,不同地区发生超过400场大大小小的示威游行集会,导致超过1100人受伤,其中包括300多名执法人员。使用暴力的示威者几乎全部都是蒙面,目的是隐藏身份、逃避刑责,相信禁蒙面法能有效组织激进违法行为,并有助于警方执法。

香港订立《禁蒙面法》10月5日零时起实施

  林郑月娥称,有关决定不等于香港进入紧急状况。规例目的是停止暴力、恢复秩序,打击对象是使用暴力者。对于有需要戴口罩的人士,规例设豁免条款。(央视记者 梁慧 李大杰)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