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玉林一名出租车司机以“闯红灯会被罚款”为由拒绝给消防车让道。据了解,目前出租车司机所属公司已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当地交警也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出租车司机作出罚款200元并记3分的处罚。
在现实生活中,社会车辆占用应急通道、不给救护车和消防车让道等事件时有发生。此次玉林司机以“闯红灯会被罚”为由在路口拒让消防车,最终受到罚款200元并记3分的处罚,结果固然令人警醒,但更值得有关部门反思能否出台“无忧避让”制度,即通过在救护车或消防车上安装行车记录仪和“电子警察”,实现交警部门与医疗急救、消防部门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对因避让救护车而产生的违章记录进行筛除免罚,对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救护车、消防车的行为进行处罚。
其实,深圳2014年就在全国率先启动救护车“无忧避让”免罚系统。从运行4年多情况来看,主动避让的车辆近万辆,使救护车行车时间平均减少2分钟,为抢救生命赢取了宝贵时间。遗憾的是,“无忧避让”激励机制属于地方“自选动作”,未能形成统一的制度规范。
出租车怕闯红灯受罚,拒让消防车,倒逼“无忧避让”机制。建议各地借鉴深圳做法,启动救护车、消防车“无忧避让”免罚系统,让救护车、消防车畅通无阻。同时,制定具体的管理细则,提高“不避让救护车、消防车”的违法成本。当然,关键还是市民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占应急通道,主动为救护车、消防车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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