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钱旅游!官方:推动5A、4A级景区门票更大力度降价
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29日电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对2018年已经降价,但降价不到位、高定价大折扣等问题仍然突出的景区,要推动进一步降价。
国家发改委指出,2018年以来,各地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总体看降价景区范围仍然偏小,部分地方落实降价措施力度不够,价格形成机制和成本监审制度建设刚刚起步。
国家发改委表示,为将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持续推向深入,切实抓好各项政策落实,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就2019年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推进更大范围降价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对2018年以来尚未出台降价措施的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全面开展门票定价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价格评估工作,以“五一”、暑期、“十一”等游客集中时间段为重要节点,成熟一批、出台一批,降低景区偏高门票价格水平。2019年,原则上完成辖区内所有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5A、4A级景区门票成本监审调查、价格评估调整工作。
推动更大力度降价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指导意见》要求,最大限度清理规范景区不合理支出行为,推行收支信息公开,积极探索发挥审计等部门作用,加强对景区成本的约束。对2018年已经降价,但降价不到位、高定价大折扣等问题仍然突出的景区,要推动进一步降价。 强化配套服务价格监管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从减轻旅游者景区游览全程费用的角度出发,在降低门票价格同时,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垄断性较强的交通车、缆车、游船、停车等服务价格监管。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要健全景区相关游览服务价格管理制度,在深入开展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基础上,降低偏高价格。
确保降价取得实效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景区经营管理者切实降低偏高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配套游览服务价格,不得只降低淡季价格、不降低旺季价格;不得以降低联票、通票价格替代具体景区门票及游览服务项目降价;不得以降低特定售票渠道、特定群体、特定时段价格或实行价格优惠替代普惠降价;不得以经营管理者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自主下浮价格替代政府降价;不得通过不合理设置“园中园”门票,提高其他游览服务价格,将门票、相关游览服务项目强制捆绑销售等方式冲减降价实效,搞“明降暗升”。各地应对现行景区门票价格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系统梳理,认真落实好对军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学生、残疾人、宗教人士等特定群体的门票减免优惠政策。
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出台政策时,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合作,及时解读相关政策,宣传工作成效。注重宣传效果,必要时要开展深度解读。要做好重大节假日、旅游淡旺季转换期间舆情引导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实行淡、旺季差别价格的景区,应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将淡旺季价格和执行时间提前向社会公布,做好解释工作。
国家发改委强调,各地要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制度,及时跟踪评估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确保2019年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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